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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金良:小车不倒只管推
2008-09-08 12:55:00 作者: 

   

    

 

    “小车不倒只管推”,是陈金良同志经常说的一句话。他出生于1944年,是山东东阿县公安局退休民警。几十年来,陈金良始终坚持不懈地学雷锋、办好事,以一个普通民警的身份坚持在为人民服务的第一线,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被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活雷锋”,其事迹先后被《法制日报》、《大众日报》、《人民公安报》、《聊城日报》、《山东警界》和山东广播电视台、聊城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予以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他本人也先后收到50多次表彰奖励,并在2005年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一等功”,2007年2月被评为“感动山东十佳人物”,2007年10月被评为“山东省模范老人”等荣誉称号。

    坚定理想信念 永葆政治本色

    陈金良同志在40多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高于一切”的思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践了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40年来,他把学习视为第二生命,无论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还是在退休以后,反复阅读和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结合自己平时的工作实践,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修养。陈金良同志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现在已经坚持写下了80多万字的读书笔记,对于学毛主席著作、学雷锋,陈金良不但自己学,而且还帮助别的同志学,特别是对在工作和生活遇到困难和问题的同志,他都是关心爱护,热心帮助,主动找他们谈心,做思想工作,和他们一块学习毛主席《为人民服务》、《雷锋日记》等文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和带动他人。

    恪尽职守,干好本职工作

    陈金良同志无论是在部队当兵,还是转业到地方工作,始终立足本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战友和同志们的尊重和好评。转业到公安局工作后,他主动要求到工作最危险、最艰苦、最脏、最累的岗位。

    1990年,陈金良同志担任巡防大队长。上任不久,他便走遍了县城的大小单位,认真调查了解各种情况,掌握第一手详实材料,据此绘制了36项内容7400多个数据的城区社会治安图。他勤跑、勤看、勤说,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几年下来,他的治安巡逻登记薄就达十五斤之重,城区的大小单位和家家户户他都了如指掌。在陈金良同志的带领下,巡防大队先后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79人,查处治安案件88起,制止打架斗殴、酗酒滋事53起,调解各种纠纷78起,为群众排忧解难78起,有效地维护了城区人民的生活安定。

    心系百姓,关心老人

    陈金良同志待人热情,尊老爱幼,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被人们誉为当代“活雷锋”。

    1985年,陈金良出差到黑龙江,遇上半路上车的70多岁的老太太没座站着,陈金良主动把自己的坐位让给了她。不幸长途汽车在途中发生意外,翻倒在公路旁。陈金良为保护压在他身下的五岁女孩,用尽力气支撑着身子救住了女孩,可自己的腰部受到了严重伤害,左小腿骨骨折,至今还落了个经常腰痛的后遗症。左小腿内至今还留有一块钢板和10个螺丝钉。几十年来,他就是拖着这样的身躯跑遍了全县的所有敬老院,利用双休日看望慰问他们,给他们表演节目,帮助敬老院打扫厕所、打扫院子,给老人带去欢乐。

    弘扬雷锋精神,无私奉献社会

    车站是陈金良同志弘扬雷锋精神、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场所。每天早晨和中午休息时间,人们都能在车站发现陈金良同志的身影,都能发现陈金良拿着跟了他几十年的小喇叭在做安全宣传,在帮助困难旅客,而且一干就是几十年,从未间断。为使旅客消除旅途疲劳,又易于接受安全教育,陈金良同志采取旅客喜闻乐见的快板形式进行宣传。为此,陈金良同志不知熬了多少个不眠之夜,编写了《祝旅客乘车安全》、《我给小偷画个像》、《交通安全记心间》、《我劝同志你别吸烟》等快板书,在来往东阿汽车站的每一辆客车上进行宣传、表演,将乘车安全、交通安全、财产安全、计划生育、晚婚晚育、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内容和知识宣传给旅客。十几年来,陈金良同志为旅客宣传每年达2341车次,按每车30人计算,就有70多万人次。2004年3月以来,他又走出东阿、走出山东,将雷锋精神撒向神州大地。他利用休息时间,带着他的小喇叭自费到聊城、济南、德州、泰安、济宁、荷泽、临沂、石家庄、衡水等周边省市汽车站、火车站进行义务宣传,为旅客做好事,受到了广大旅客的广泛赞誉。

    为了带动和影响全社会都来弘扬雷锋精神,陈金良同志又把注意力放到了育人上,放到了在中、小学教育和大学开展德育教育上。他经常来到学生们中间,向他们进行雷锋精神的教育和宗旨教育。1991年6月,他被东阿县教委、团县委聘请为“东阿县少先队工作校外总辅导员”。15年来,他处处为学生作表率,关心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到东阿县城、乡镇十余所联校、中小学做学习雷锋先进事迹巡回报告70余次,并多次带领中、小学生参加学雷锋义务劳动,使他们接受现实教育。近年来,他还被聊城大学、聊城教育学院等高校聘为“校外辅导员”、“红旗团名誉团长”、“德育教育客座教授”、党员学生“先进性教育课外辅导员”等,把雷锋精神传播到高校,传播给大学生。聊城大学还为他举办了大型事迹展览。

    雷锋同志所说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是陈金良同志一生所追求的。2002年1月,陈金良同志光荣退休,按说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退休后也该歇歇了,但闲不住的他又主动要求回单位工作,别人劝他可以在家休息了,不要再像以前那样学雷锋做好事了。但陈金良同志都说,“虽然我在工作岗位上退下来了,但我还是一名共产党员,还得要时刻保持先进性,还要继续学习雷锋精神,为社会、为群众做点事不能退休”。

 
陈金良同志简历 

     陈金良,男,汉族,今年65岁,1944年4月16日生于山东省莘县张鲁镇潘海村。1958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60年7月高小毕业,1960年8月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1964年5月4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8月退伍后被分配到东阿县公安局工作,2002年1月在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退休。2005年3月10日加入聊城市法学会,2007年9月10日加入聊城市公益活动策划协会。
    在部队期间,年年被评为“五好战士”,曾多次被评为“五好战士标兵”、“节约标兵”、“尊干标兵”、“三八作风标兵”、“学雷锋标兵”、“模范共青团员”、“模范共产党员”、“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等光荣称号。
    1967年曾出席过直属队、北海舰队和全国海军首次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67年 12月 3日晚 11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接见厅他幸福地受到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叶俭英、陈毅副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在一起合影留念。
    毛主席在1963年3月5日,向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发布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以来,他始终坚持学雷锋做好事已45年,义务宣传18年。
    1990年以来,除干好本职工作外,他都是利用各种休息时间如早晨、中午、双休日及长假节日在汽车站、农村大集、中小学、敬老院等场所进行宣传。
    2002年退休后,他走出东阿,面向聊城八县市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交通岗等场所进行义务宣传,2004年他又走出聊城面向全省各地汽车站、火车站义务宣传,2006年他又走出山东面向全国友邻省河南、河北省等地宣传,因而河北卫视台、燕赵都市报、燕赵晚报、衡水日报都报道了他义务宣传的事迹。聊城周边县市省汽车站、火车站都聘请他为车站上的义务宣传员并颁发了聘请书,人民群众都称赞他是“活雷锋”。
    1991年6月1日,共表团东阿县委教育局聘请他为“东阿县少先队工作校外总辅导员”已有17年了,为东阿县中小学做学雷锋事迹的报告达140多次,2004年以来又为聊城大学各学院和市教育学院等高校做学雷锋事迹报告多次,为此,聊城大学各学院和市教育学院聘请他为“校外辅导员”、“德育客座教授”、“红旗团名誉团长”。
    1993年3月,聊城地区宣传部曾授予他“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1994年5月聊城地区组织部授予他“模范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2004年4月份,聊城市公安局开始在全市八县市区公安局举办陈金良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和陈金良事迹图板事迹展。
    2005年4月15日,山东省公安厅,由于他事迹突出,曾给他荣记“一等功”。2007年2月13日,山东省委宣传部把他评为“首届感动山东十佳人物”的光荣称号。
    2007年9月份,聊城市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授予他“优秀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光荣称号。        
    2007年10月11日,山东省委老龄委授予他“山东省模范老人”的光荣称号,在省模范老人表彰大会上,付省长郭兆信同志特别提出对陈金良坚持40多年学雷锋、做好事事迹的表扬。
    1985年,他因公出差,在乘座的长途汽车上发生了意外,翻倒在公路旁沟内,他用尽力气支撑着身子,保护了压在他身下的五岁女孩,可自己的腰和腿受到了严重伤害,至今腿内还留有钢板和10个螺丝钉,20多年来,他就是拖着这样的身体,不停地学雷锋做好事。正如首届感动山东十佳人物评选组委会授予他的颁奖词说:“没有惊天动地的瞬间,却把琐事缀成了传奇,没有秩血豪情的壮举,却用真诚擦亮熠熠警徽,一个人做点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持之以恒是金,助人为乐为良,陈金良用四十年的坚持,把雷锋精神融入了血脉。他是江北水城的一滴水,却映照了整个齐鲁大地的温暖与光辉”。                

    因而《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城市信报》、《济南时报》、《聊城日报》、《聊城晚报》、《聊城电视报》、《聊城大学报》、《聊城公安周刊》等报刊以及山东省、聊城和东阿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都多次报道过陈金良同志的事迹。

编辑: 陈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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