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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纳入济宁城镇医保

确诊者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济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记  者  李  蕊

    □通讯员  李齐白

    本报济宁11月24日讯24日记者从济宁市医保部门获悉,为加强甲型HINI流感防控工作,保障济宁市参保人员医疗权益。日前,按照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费用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济宁市将甲型HINI流感也纳入到了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的报销范围。

    根据文件明确规定,对已参加济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甲型H1N1流感患者(包括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和发热或急性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可凭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卡直接到市直29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排查和治疗,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济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据介绍,济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9年来,根据本地实际,不断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政策,全力以赴做好城镇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目前,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病种目录分别为9200种和9500种,涵盖了各种疾病。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分别为16万元和10万元,基本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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