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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孟同志简要事迹材料

“宁受防范苦,不争破案功”,他深深地懂得小事不小,平安来自基础。被社区群众誉为“警察儿子”。

   王新孟,男,汉族,1979年9月出生,群众,大学学历,2005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垦利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警务室社区民警。入警4年来,他扎根社区警务工作一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积极作为,大胆创新,探索实施了社区警务“四五”工作法,并在全市社区警务室推广。他致力于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心系群众,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相继组织开展了“幸福守望、携手夕阳”关爱老年人活动和“拥抱旭日、携手未来”关心青少年活动,为辖区604位60岁以上老人建立了幸福档案131个,组建老人“幸福互助小组”17个,并长期悉心照顾辖区6名独居老人;成功教育转化违纪青少年90余人次;先后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80余件,收到锦旗12面,感谢信20余封,被辖区群众誉为“警察儿子”。

    他把“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作为干好社区工作的唯一标准,全力维护辖区治安稳定,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1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6人,追回被盗电动车19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3万余元,被辖区群众誉为“社区保护神”。先后被评为“全县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全县公安工作先进个人”、“全县打击‘两抢一盗’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赵尔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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