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09专题汇总 > 山东福彩 > 彩票资讯

【综合】2012彩市盘点之规范:法制健全确保其发展

2013-01-14 16:28:48 作者:高原 来源:中彩网 【浏览字号:

除财政部在2012年出台了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外,民政部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也对加强福彩管理出台一些规定。随着彩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加完善,彩票市场进一步得到净化,2013年的中国彩市必将获得更加规范。

  2012年,中国彩票销量再创新高。全年总销量达到2615.21亿元,比去年同增长18%。虽然与前两年平均30%左右的增长幅度有了一定程度的下滑,但纵观全年彩市风云,多个彩票相关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确保了我国彩市逐渐步入了规范、稳定、健康的增长模式。

  2012年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公布《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并与2012年3月1日正式施行。新颁布的《实施细则》对2007年出台的《彩票管理条例》进行了细化,共分六章64条,对彩票管理职责、彩票发行销售、彩票开奖兑奖、彩票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新颁布《实施细则》的充分吸收我国现行彩票管理的成功做法,合理借鉴国际彩票管理的成熟经验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彩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彩市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了配合实施细则执行,在实施细则公布后,2月1日财政部再次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和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应抓紧抓好《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随后,福彩中心与体育总局又相继发布文件,对电话及互联网售彩行为再次叫停,进一步对违法售彩进行整顿梳理,净化彩票市场。

  3月,在《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出台后不久,财政部又根据《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对2007年出台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于3月份开始正式执行。新出台的《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更为完善,分为五个章节,对彩票公益金的收缴管理、分配与使用做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同时,将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宣传公告、监督检查进行了单列规定,对公益金公示的及时和透明做出了严格规定。

  除财政部在2012年出台了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公益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外,民政部和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也对加强福彩管理出台一些规定。8月30日,民政部下发关于《中国福利彩票代销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这是目前为止我国第一份统一的代销合同。《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了代销双方的委托事项、期限及费用,突出了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为今后规范投注站的日常经营销售提供了法律层面的管理依据,也为投注站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意见。

  此前,民政部、人社部及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在2012年4月份对“彩票销售员”职业设置问题开展论证。经过专家论证和意见征求之后,彩票销售员的职业描述和职业定义出台:“彩票销售员,即遵循社会公益的价值理念,从事彩票营销、彩票品种宣传推广、市场调研和开发、提供彩票咨询、宣传彩票文化、提供购彩相关服务及维护彩民关系的基层彩票销售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

  另外,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在8月份还印发《中国福利彩票大奖兑付和宣传工作暂行规定》,对大奖兑付和宣传做出相信规定,进一步通过大奖开出来宣传福彩工作。《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定了寻中奖者公告发布的时间、内容及方式。其中《暂行规定》第七条指出:大奖中出后30天仍无中奖者联系的,省级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应发布公告提醒中奖者彩民及时兑奖;据兑奖截止日期仅剩10天仍无中奖者联系的,销售机构应在更大范围内多次发布公告;产生弃奖的,应发布新闻通稿,是否需要组织召开新闻通报会,由省级福彩销售机构视情况自行决定。

  此后,财政部又于11月份出台《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共分十一章六十六条,对2001年发布的《彩票发行与销售机构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将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进行了定义。在彩票资金的归集分配、财务机构的预算决算、收入支出等各个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管理职能规定。《彩票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多个法规相继出台,为我国彩票市场的高速稳定运行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巩固了发展平台。2012年是福利彩票发行的第25个年头,在法律体系越发完善的大环境下,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学的公益宗旨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扬。25年来,福利彩票为国家筹集公益金2300多亿元,为国家的公益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彩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加完善,彩票市场进一步得到净化,2013年的中国彩市必将获得更加规范。

编辑:梁胜楠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山东门户网站

站内搜索: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