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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益金资助延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13-10-21 16:14:49 作者: 来源:山东彩票 【浏览字号:

延安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流浪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是儿童中的特殊困难群体,对他们的救助、保护和教育,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特殊的社会性事业。多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持续使用福彩公益金,对各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资助,截止目前,省民政厅已投入资金数亿元在全省所有地级市建成了13个市级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延安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即是其中之一。 

    延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位于延安市宝塔区川口乡,距延安城区中心约4公里,占地10亩,于2008年6月开工建设,2011年4月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中福彩公益金投入100万元。该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内容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流浪未成年人人的管理,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思想教育和正面引导,为流浪未成年人回归主流社会创造条件。 

    延安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体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5450平方米,设有宿舍、浴室、洗衣房、教室、阅览室、手工室、心理辅导室、康复室等功能房间,使流浪未成年人在中心接受救助期间,不仅能得到吃、住、行、医的基本服务,还能接受以自我保护、法律常识、心理干预、行为矫治等为主题的非正规教育。使流浪未成年人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为他们最终重返家庭和回归社会打下基础。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民政部启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投入资金约11.2亿元,其中,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亿元、地方配套约4.2亿元、中央预算资金5亿元。进入“十二五”,民政部救助流浪儿童的脚步并未放缓。2011年,民政部投入部本级福彩公益金5700万元重点支持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县(市)以及地处重要交通枢纽或省际交界、口岸、风景旅游区等流动人口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任务重的县(区、市)新建或扩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当年共资助了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建或扩建114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编辑:梁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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