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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大遗址” 发展文化产业

大众网212(记者 曲涛 陈宏发)“大遗址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也是极具特色的文化景观和旅游资源,有较高的利用价值”,省政协委员胡立东对记者说:“但目前我省‘大遗址’保护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盗挖盗掘现象,规划编制工作严重滞后。”

    据了解,“大遗址”是指能够反映中国古代历史各个发展阶段,涉及政治、宗教、军事、科技、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水利等方面历史文化信息,具有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的大型聚落、城址、宫室、陵寝、墓葬等遗址、遗址群。

目前国内有500余处“大遗址”,我省比较著名的有泰安大汶口遗址,济南城子崖遗址、大辛庄遗址,临淄齐国故城、桐林遗址,日照两城镇遗址,曲阜鲁国故城等。这些遗址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齐鲁文化的典型代表。不仅具有深厚的科学与文化底蕴,同时也是极具特色的环境景观和旅游资源,具有较高的综合利用价值,“是我们山东的宝贵财富”。

胡立东介绍说,我们省里的绝大多“大遗址”处在建立档案,委托人看护的初级阶段,基本谈不上有效的保护,甚至还存在盗掘盗挖的现象。另外城乡建设发展的破坏、蚕食,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占地、取土,甚至耕种、植树等,也对遗址造成了巨大危害。

同时,我省“大遗址”的规划编制工作严重滞后,没有一处“大遗址”编制完成保护工作,从而导致“大遗址”保护、管理及下一步的工作难以展开。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受资金、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制约。

“目前,西安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成都金沙遗址等‘大遗址’经过保护,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关注和认可。”胡立东表示,跟省外的一些‘大遗址’保护开发工作相比,“我们还有很大差距”。

胡立东进一步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投入20亿元对“大遗址”进行保护,我们省财政要专门列支经费,用足用好国家的政策,借此东风发挥“大遗址”在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的作用。此外鉴于“大遗址”保护利用的价值和意义重大,需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和保护,仅靠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力量难以实现,建议由省文物局牵头,组织所在地政府实施“大遗址”的规划编制和保护工作。

“大遗址”保护和开发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为激发各地做好工作的积极性,胡立东建议对“大遗址”保护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的地区,可以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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