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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写在收入“证明”上的“欠款说明”

2009-04-01 20:26:22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浏览字号:

被告苍山茂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树元告诉记者:“当我向广州市司法局投诉田世国除了律师费另外收取我12万元作为疏通费后,田世国却拿了一份写在收入‘证明’上的‘欠款说明’反咬我一口。”

田世国起诉临沂糖酒经贸总公司与兰陵美酒股份公司担保金一案中,法院最终判决田世国败诉。但接下来这一起同样由田世国起诉的欠款纠纷案由于尚未进入终审,而存在极大变数。

此案被告苍山茂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树元告诉记者:“当我向广州市司法局投诉田世国除了律师费另外收取我12万元作为疏通费后,田世国却拿了一份写在收入‘证明’上的‘欠款说明’反咬我一口。”

 

“证明及欠款说明”证据对质

 

老乡律师称在广州路子广

 

苍山县茂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源食品)从2003年开始承包广州市一家批发市场,而在订立承包合同之前,茂源食品总经理杨树元就经人介绍认识了当时在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工作的老乡田世国,田世国告诉杨树元,在承包合同中要注明:出现纠纷,必须在广州仲裁委仲裁。

“田世国告诉我,在广州市仲裁,他认识仲裁委的,路子也宽。”令杨树元没想到的是,他当时拿着合同给田世国研究时,田世国竟然没有看出里面存在的问题。“后来合同出问题了,还真得靠田世国帮我打官司了。”

杨树元认为与承包的批发市场因摊位问题不得不终止合同时,便于2004329授权田世国作为代理律师请求广州市仲裁委进行仲裁。在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后,茂源食品支付了田世国4万元律师费。

 

仲裁委“疏通费”12万进了谁的账户

 

杨树元拿出了他向广州市司法局递交的投诉书,他在投诉书中写道:“田世国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以需要疏通仲裁委为由,要我公司另行向其支付12万元,并将其牡丹卡复印件交我公司。我公司于2004428分两次向其牡丹卡划入12万元。田世国律师还于2004418在我公司以服务招待费名义收取了1.16万元。”

杨树元告诉记者,他之所以状告田世国,“因为他并没有认真对待我的案子,在开庭时,对方律师问了两个问题就让田世国哑口无言,他根本没有研究过我的案情,害得光为了这个案子的仲裁费就花了五十多万。说是拿了12万疏通仲裁委,可我发现人家根本就不认识他。”

随后,杨树元向记者展示他曾经的汇款凭证。广州市司法局接到杨树元对广东国政律师事务所、律师田世国的投诉后,于20065月份向杨树元发来复函,表示茂源食品与田世国存在债务纠纷,需山东苍山县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再对“12万元投诉”进行处理。

怎么又突然多出来一个债务纠纷呢?“这都是田世国一手策划的,他是有预谋的,我要是投诉他,他就起诉我,早就给我下好套了。”杨树元如此说道。

 

“证明及欠款说明”是否被田世国动过手脚

 

杨树元于20051218投诉田世国后,田世国又于2006214将茂源食品告上法庭。其出具的证据是一张手写的“证明及欠款说明”。称茂源食品拖欠田世国的借款36万元。

见到这张“证明及欠款说明”,杨树元忍不住的捶胸大骂:“太阴险了!”杨树元告诉记者,这张“证明及欠款说明”还得从20045月,田世国代理其仲裁案开庭那天说起。“那天早晨,离开庭还有一段时间,我们就坐在大厅休息室里,田世国找到我,说他想从深圳买套房子,需要有单位给他开个收入证明。我就让他自己写写看,他就找来一张白纸,在上面写下了‘证明 兹证明田世国为我公司副总经理,月薪陆仟元人民币。’我一看没啥问题啊,正好当天开庭我们带着公章,就给他盖上了。”

“当时明明是证明,现在怎么又成了证明及欠款说明了?”在杨树元指责田世国阴险的时候,却又不得不为自己的大意后悔,“当时他自己写的,签名落款离前面主题部分很远,我都没有在意,那是他故意留出了位置添上欠款说明。”

 

未作书证文检 法院采信“证明及欠款说明”

 

此案在苍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茂源食品认可“证明 兹证明田世国为我公司副总经理,月薪陆仟元人民币。山东苍山县茂源食品有限公司 200四年526日”及所加盖的公章,但对“及欠款说明 (从200441日起执行。拖欠田世国的借款叁拾陆万元(36000000),应在20041230日前分三次付清。逾期每月按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不予认可。认为这一部分是田世国后来添加上的。

田世国则辩称,所有的文字都是一次性写出来的。

20061225第二次庭审过程中,茂源食品要求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进行文检。然而直至200712月一审判决结果出来,茂源食品都没有提交文检申请及费用。由于茂源食品被认为放弃鉴定举证,最终,苍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茂源食品偿还原告田世国借款本金三十六万元及违约金35107

茂源食品将申请再诉

 

一审败诉后,杨树元认为自己大意了,“我就觉得,明明就是田世国造假讹人,怎么他就能赢了官司呢,我决定不惜重金举证,一定不能让田世国得逞。”

段新明律师将再次被委托代理案件,这已是他第二次与田世国这个同行打官司。“这个案子我认为,跟田世国诉临沂糖酒公司和兰陵美酒公司的案子极其相似。但在终审判决结果未定之前,我还不便多说。”

杨树元投诉田世国的事情也就此搁浅。到此时杨树元仿佛才恍然大悟般的告诉记者:“田世国原来早就有准备了,他害怕我起诉他收了我12万,就提前做出一个证明及欠款说明,等我起诉后,他拿着这张欠款说明便可以给广州市司法局解释了,就说是我们公司欠他钱,那12万就是分三次还钱的第一次嘛,你看他谋划的多周全。”

目前,杨树元正在进一步搜集证据,决定申请再诉。

编辑:赵尔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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