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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法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修法建议 文稿以本报系列报道和问卷调查为重要依据,下次全国人代会上将正式提交

    □记者  李文鹏

    本报济南8月13日讯 近日,本报“挖除酒后驾车毒瘤”的系列报道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曲阜红十字会医院院长姜健的关注。姜健认为,近来酒后驾车事故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现行法律处罚偏轻。对此,她以近期开展的系列调研为基础,以本报近期组织的大型问卷调查为重要参考依据,形成了初稿,准备在下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提出修法严惩酒驾的建议。

    13日,记者与姜健取得联系后得知,她已就酒后驾车的处罚情况展开调研,以本报近期组织的大型问卷调查为重要参考依据,准备对现行处罚较轻的这一情况提出修法建议。她认为,酒后驾车有造成不特定死亡结果发生的可能,行为人实施这种行为,因而应按故意犯罪看待。

    “近年来,随着车辆增加,因酒后驾驶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究其原因有两点,其一是驾驶员认识不足,存有侥幸心理;其二是处罚偏轻,威慑力不够。”姜健说,依照现行法律,一般性的酒后驾车,如果没有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主要处罚就是暂扣驾驶证和经济处罚,因而“有关部门应该予以修订,加大处罚力度”。

    姜健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做法,加大对酒后驾车者的处罚。 “在美国,一旦查出驾驶人酒精含量高于法律标准,最低要判一周监禁,重的可以判一年监禁。希腊则规定,一旦发现酒后驾车者,警察可以没收其汽车。”在姜健看来,正是有这样的处罚,这些国家的酒后驾车事故率才远远低于我国。

    姜健说,酒后驾车对公共安全危害巨大,往往会造成多人死伤的后果,如果处罚不够重,就可能“在客观上纵容这种犯罪”。她还建议,由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集中警力,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集中进行专项查纠。特别是对执法中查处的涉及党政有关部门、现役军人、政法系统的违法当事人,除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外,还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姜健,曲阜红十字会医院院长,“国际人道主义服务荣誉奖”获得者;曾获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三八”红旗手;山东省劳动模范;齐鲁巾帼十杰等。连续当选第七、八、九、十、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届任期内,她共提了议案、建议900多件,许多议案、建议被采纳。

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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