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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师范大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培养新型女农民调研报告

培养新型女农民作为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培养新型女农民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培养新型女农民调研报告
        ——以山东省泗水县为例
 
 
 
 
作    者:姚曼   王鑫 王照明 王腾 王妺
          徐相永 丛志超 刘熙
指导老师:李安增 张晓琼 陈 敏
单    位: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通讯地址:日照市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

 
 
 

一、            前言
 
(一)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新型女农民培养问题的提出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大批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持续转移,向经济社会发展较快、收入较高的地区持续转移,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男主外,女主内)、农村女性的文化素质偏低等原因造成了女性在非农转移中相对滞后,留守在农村被喻为“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中的农村女性劳动力无疑承担着农业生产劳动、家务劳动和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多重重担,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传统的“男耕女织”的分工转变为“男工女耕”,留守在农村的女性进行农业生产,耕作、养殖,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妇女的依赖越来越大,“农业女性化”的趋势仍有加剧的可能。
培养新型女农民作为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培养新型女农民进程的快慢,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步伐,决定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目前,我国农村女性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的60%以上,山东作为农业大省,女性劳动力占农村劳动力的65%。但在现实中,大多数女性难以发挥建设新农村的主力军作用,特别是在山东中西部农村地区,农村女性参与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与阻力有缺乏资金、项目、技术、信息,妇女组织化程度低,合法权益受损等。
农业女性化使农村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也为农村妇女实现其自身价值提供了舞台,使社会看到了蕴藏在农村妇女身上的巨大潜能。但从本质上来看,农业女性化是农村妇女在现代城市化变迁中一种权利的失落,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市场观念和性别歧视的社会分工模式的同时作用下,农村女性劳动力的个体发展被牺牲掉,以换取男性社会价值最大程度的实现和社会最大程度的进步,使其自身发展的权益受到一定程度的侵害。
因此,无论从当今中国女农民的现状,还是从女农民在农业女性化趋势下发挥的的巨大作用、遭受的不公正待遇、承受的压力,还是从保障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来看,培养新型女农民都是迫在眉睫的。
(二)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1.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口中有80%左右的人口分布在农村,“三农”问题以知识我国长期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当前社会的转型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围绕培养新型农民这一热点,理论界目前已取得了比较丰富的成果,形成了诸多新的观点。但现有的研究,多集中于为什么要培养新型农民,怎样培养新型农民,都是属于基本不分社会性别意识的研究。这些研究并没有真正围绕建设新农村,突出社会性别视角,或从性别平等的角度,重视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力量女农民的培养问题(笔者认为,女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力量,并不排斥男性劳动力的主体地位,只是强调在当下进行的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妇女的作用更大、更直接、更为突出。本课题分析正是建于这一基本判断)。目前着力于占中国农业生产60%以上农村妇女素质的提高这方面的研究明显不足与薄弱,并没有形成全面而系统的研究体系。现有的一些研究,也多从妇联和开展妇女工作的角度来进行。
当新型农村建设主体向女性转变的时候,关注她们的生产状态、生活状态、精神心理状态的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的调研活动以“新农村建设中新型女农民的培养”为课题,调查方向从研究女性到为女性而研究,从研究新农村到为新农村而研究。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泗水县农村女性劳动力的总体素质、生产生活状况及社会政治参与情况以及其作为对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承担者的真实情况以及泗水县培养新型女农民的系列措施。新型女农民的培养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如何对她们的各项技能进行培训,包括生产技能、创业技能,持家技能、理财技能等;如何转变她们的意识,包括促进生产发展的产业化意识、促进当家作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的民主法制意识,促进农村女性的思想解放,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经过实地调研、缜密的数据分析和细致的研究,我们针对泗水县域农村地区在新型女农民培养过程中遇到的相关困难提出对策建议。
基于新型女农民的培养在现实实施过程中所遭遇的瓶颈,本课题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
(1)通过对培养新型女农民问题的研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这既是建设新农村的现实迫切需要,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目的和宗旨所在。
(2)为培养新型女农民提供切实可行的政策基础和操作方案,以更好地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女农民,帮助农村富余女性劳动力实现有序转移,实现“双提高”和“双促进”:即提高妇女素质、提高妇女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妇女自身发展。
本次社会调查活动我们希望能够用实际行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女性的发展做出一些贡献,能够让女性在新农村建设中以一种新的姿态,用更高的效率取得更高的收益。
2.调查的实施
(1)调查的组织实施单位或机构
本次调查由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负责组织协调及调查员培训工作,并协调其他有关单位配合调查工作。由济宁市泗水县政策研究办公室提供资料及人员支持;“山东新农村建设理论研究中心”的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负责调查工作的指导工作;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调研团承担入户调查的具体工作。
(2)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地选择在济宁市泗水县辖域内的农村。泗水县位于山东省中南部,总面积1118万平方公里,全县辖域辖13个乡(镇、街道),592个行政村(居委会)。济宁市泗水县作为纯山区、农业县,低山丘陵占三分之二,人多地少,土地贫瘠,全县总人口60.5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91万。农村人口44.65万人,青壮年劳动力23万多人。
近年来,随着泗水县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出现剩余劳动力达10余万人。为解决这一问题,泗水县把劳务输出作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缓解就业压力、发展农村经济的一大产业来抓。但是,大量男性青壮年劳力的输出导致农村女性劳动力承担着生产劳动、家务劳动和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多重重任,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3)调查的主要方法与过程
本次调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唯物史观、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采取个案访谈与抽样调查相结合、一般了解与重点调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及比较分析的方法。本次调查在理论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从现阶段农村的实际出发,结合抽样调查与实地调查,在发放问卷进行抽样调查的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访谈、座谈,系统分析培养新型女农民的必要性、迫切性和战略意义,集中分析农村妇女参与新农村建设面临的问题与制约因素,重点探求培养新型女农民的新机制和新思路,从而在把握当地整体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具有代表性和高度研究意义的个案。
(4)调查实施结果
为了保证调查研究的科学性和结论后续操作的普适性,调查组甄选了泗水县八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泉林镇、圣水峪乡、泗张镇、金庄镇、苗馆镇、济河街道、泗河街道的典型村庄或典型企业作为调查对象,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共发放问卷200份,回收问卷165份,有效回收率达82.5%。在本次问卷调查中,主要调查对象为女性,在165人中填写问卷的女性为146人、占88.28%,男性14人、占8.48%,其中缺失比例为3.64%。调查问卷在典型村庄和企业中随机发放,针对典型的个案,对其进行深入访谈。
(5)调查质量与结果的评估与推断
本研究的资料来源于新农村建设中新型女农民培养调查组对研究对象进行抽样调查的统计数据,问卷在填写过程中,调查组成员们负责在旁记录填写者有关情况,调查的可信度较高。考虑到数据的正态分布,调研团对关系项进行变量分析时,数据统计处理采用SPSS11. 0技术,显著度P <0105为标准。分析方法采用单因素分析,社会因素、政府因素、家庭因素、自身因素采用平均值比较的方法。在调查问卷中,调研团从新型女农民的发展现状,从经济发展、政治参与、文化建设、科学技术培训以及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了解程度等几个方面来进行调查。根据问卷的统计情况,总结当前女农民发展的现状。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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