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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教我们如何学雷锋

    2月27日下午,长春一家超市门前。依次排列的10辆轿车车身贴着雷锋头像,上写“雷锋日公益活动”、“老外学雷锋”字样,近百名购物市民坐上了由外国人驾驶的免费车回家,每人还得到一本《雷锋日记》。(3月1日《北京青年报》)

    中国的雷锋成为外国人的榜样,这令国人自豪,但自豪之余却有些尴尬:如果不是有3月5日自上而下的“雷锋日”活动,许多国人怕是要忘记雷锋了。有句民谣说雷锋是“三月里来,四月里走”,许多人只在“雷锋日”里赶形式,走过场,一些场景令人啼笑皆非———曾有孤寡老人在3月5日一天之内几次三番被人“做好事”送去洗澡,洗出病来,平时却乏人问津孤苦无助。如今社会风气凡事讲效益,图回报,有些人做了好事,不再甘当无名英雄,而是大张旗鼓地宣传标榜,甚至伸手要报酬。更多的则如我辈,对雷锋精神淡漠了,遇到困难绕道走,见义不为,见难不帮,见危不扶,举手之劳亦不为之,使人与人之间和谐互助、真诚友爱的关系变冷漠了。

令人面红耳赤的是,这30多名外国友人组队学雷锋并非心血来潮,一时冲动。有位名叫皮特的参与者表示:来中国以后,因缺少志愿者“事业”,总感觉生活里缺少了很重要的东西。据报道,他们在自己家乡的时候每周都要做义工,参加公益活动早已习惯成自然了,帮助别人,是自我感情的需要,也是一种责任。

    其实,“雷锋精神”和国外的义工活动是相通的。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国际义工组织(IAVE)创立于1970年,目前会员已经遍布全球95个国家。该组织章程中表示,义工的基本价值在于建立更自由无障碍的社会,并让生命更有意义与充实,鼓舞义工们奉献时间、才能与精神,以解决人类、社会、经济和环境各方面的问题,建立更加健全的社会,追求安全、良性和公正的生活环境。联合国也曾把2001年定为国际义工年。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学生如果没有足够的义工服务时间不能顺利毕业。

    国人感叹学雷锋风气不再,把原因归咎于时代的变化。面对新时代的新情况,我们能否借鉴国外大力提倡义工服务的做法,使雷锋精神以另一种形式复兴?据报载,拥有5.8万名注册义工,展开16类30多个服务项目的深圳,其《义工服务条例(草案)》已进入立法阶段。该草案明确定义了义工是指基于某种道义和良知而从事公益事业的人或人群;具有志愿性、公益性、非牟利性、辅助性等特点;义工遵循诚信、公正、及时和节约的服务原则,以及应具备的条件及其权利义务、服务受理程序、法律责任等。

    可以相信,法制的保障和规范,将大大有助于提升公民的价值取向,增强责任意识,形成文明程度更高的社会价值观,使学雷锋、做好事、行善行、做君子,成为公民的内在需求和行为准则。事实是,崇尚“时间就是金钱、知识就是财富”的移民城市深圳,不仅有数以万计的身穿红马甲,忙碌地穿梭于深圳的每个角落,无偿地奉献着时间和技能的义工,而且84%的市民认为义工值得尊敬;42%的市民参与过义工服务;91%的人愿意做义工。


陈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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