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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格力世界名牌虚假宣传五大问题

消费者投诉的集中焦点在“世界名牌”称号、成龙代言广告、赠品系“三无产品”、广告语中多次出现“最”、“完美”等绝对化用语等几个方面。消费者投诉的集中焦点在“世界名牌”称号、成龙代言广告、赠品系“三无产品”、广告语中多次出现“最”、“完美”等绝对化用语等几个方面。

  消费者投诉的集中焦点在“世界名牌”称号、成龙代言广告、赠品系“三无产品”、广告语中多次出现“最”、“完美”等绝对化用语等几个方面。投诉理由与事实如下:

  一石激起千层浪。继2009年洛阳冯浩、武汉涂颖之后,2010年3月以来,湖南衡阳周婧、湖北武汉司荆丰、温州民间打假人叶茂良、天津职业打假人林枫、西安孙安民、深圳陈书伟、北京刘成相、广东揭阳夏楚辉相继在各地工商局起诉格力“世界名牌”掐头去尾,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误导消费者误听、误认、误购所谓的“中国世界名牌产品”。

  消费者投诉的集中焦点在“世界名牌”称号、成龙代言广告、赠品系“三无产品”、广告语中多次出现“最”、“完美”等绝对化用语等几个方面。投诉理由与事实如下:

  一、掐头去尾的宣传获奖结果,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修改为“世界名牌”有意误导消费者,是虚假宣传行为。“世界名牌”与“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世界名牌”给公众的感觉超越了国度,并且是针对的是品牌,而不仅是产品。而“中国世界名牌产品”顾名思义也只能说明是中国范围内的世界名牌产品。所以,“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不能等同于“世界名牌”,因此被投诉人的广告中的“世界名牌”是毫无根据的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给予被投诉人等有关经营者处罚。

  二、“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属于乱评比,该评比结果不得发布广告。“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虽然由“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选,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也未获得国务院批准,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整顿营销信息发布秩序坚决制止乱排序、乱评比行为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757号)等规定,属于乱评比行为,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工商广字(1999)第247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该评比结果不得发布广告。根据《中国的世界名牌产品考核标准》总体推进机制规定,“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为年度表彰,不设有效期。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该类产品称号。《考核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该称号为年度表彰,并且该评比依据的文件已经在2009年废止,但格力广告隐瞒了这一重要事实,有意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长期以来,格力在央视第一套节目中播放宣传格力空调的广告,广告有“格力空调2006年荣获世界名牌称号”等内容,自2010年2月9日起,该广告改为成龙作为其广告代言人,成龙在广告中说“(格力空调)掌握核心技术,成为世界名牌”。明星为企业代言应该严格审查其广告内容,格力空调获得的是“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称号,可是其广告在多家媒体上发布“格力空调成为世界名牌”,把国家的认证掐头去尾,断章取义地摇身一变成了“世界名牌”,是对消费者的误导。今年“两会”期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表示,从法律上讲,不论是不是名人,只要从事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活动,对消费者、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都应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在去年的《食品安全法》中已有明确规定。目前工商总局正在提请修订的《广告法》,也会把这一点写进去。由于名人的影响力大,有很多“粉丝”,普遍得到社会尊重,从事广告代言活动就更应该树立社会责任感,加强自律。

  四、格力在广告中有“完美”、“最奇迹”、“最犀利”、“最大”等绝对化用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等规定。

  五、格力在促销活动中称,只要购买格力空调就会有赠品,并向投诉人价外馈赠了一套包装精美“炫彩螺纹碗”的赠品,但附赠的商品包装和产品里却没有标注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7条的规定,这应该是典型的三无产品,属于假冒伪劣商品。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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