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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城乡互助共同体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省政协委员、 临沂师范学院教授李红婷针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在提案中针对性地提出了“ 搭建城乡‘ 互助共同体’平台,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措施。
    2010年1月,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目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成为我国教育改革的重中之重。

    省政协委员、 临沂师范学院教授李红婷针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在提案中针对性地提出了“ 搭建城乡‘ 互助共同体’平台,大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的措施。

    李红婷委员认为,教育公平不仅要关注教育权利均等和教育机会均等,还要关注学校硬件建设的均衡,更要关注教育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均衡。在师资力量等软件建设方面,乡村与城市的差距较大,所以要加大城镇学校、优质学校的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力度,也就是搭建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怎样才能真正实现城乡学校“ 互助共同体”?李红婷委员建议:一是建立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发展机制。按就近结合、双向选择、以强扶弱、优势互补等原则,建立起县域内城乡学校互助共同体;二是选派城镇学校优秀干部或教师,跨校、跨片到农村薄弱学校挂职指导或任教,同时让农村学校的干部或教师到城镇学校挂职学习;三是将城镇学校的先进仪器、设施、设备及图书等资源向农村学校开放或无偿提供援助,优化农村学校教育资源。 本报记者 杨德超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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