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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院长周玉华作法院工作报告

在1月27日的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周玉华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本报讯(记者 闫继勇  赵国滨) 在1月27日的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省法院院长周玉华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展。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坚持把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司法作为立足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923614件。其中,新收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890431件,同比增加2.5% ;审、执结893920 件,同比增加1.9% ;结案标的额达到1470亿元,同比增加36.6% ;年底未结诉讼和执行案件同比减少7.2% 。受理减刑、假释和其他案件33183件。省法院新收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5535件,审、执结6010件,同比增加33.6% ,年底未结案件同比减少22.6% ,结案标的额 118.1亿元。努力提升审判工作水平,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四位一体的办案要求,全省法院各类案件经过一审后的裁判正确率为98.9% ,经过二审后的裁判正确率为99.8% ,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数量下降20.2% ;全省一线法官人均办案104件,比上年增加2件,实际执行率同比上升 5.1 个百分点;各类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9.4% ,经过再审后的服判息诉率为99.97% 。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都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首要任务,贴紧中心、服务大局。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了商事审判工作,省法院制定了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的意见和服务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措施,各地法院普遍建立涉金融危机案件集中管辖、企业非法撤资逃债应急审理机制,妥善审理买卖、借款等各类商事案件,为经济发展消除梗阻,清障解难,促进了经济快速流转和健康发展。特别是精心开展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加强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促进了新型经济的发展,通过加强涉外、涉台、涉港澳商事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审判,平等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了我国的司法主权和经济利益。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平安山东建设的部署,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去年,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重刑的占 42.8% ,增长了 2.4 个百分点;对罪行较轻、确认不致再危害社会的28486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对不构成犯罪的8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和16 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判决宣告无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680 件,判决有罪1854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干部的57人。

    报告指出,为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全省法院在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又注重通过审理案件宣传法律、树立导向,引导人们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依法有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加大行政诉权保护力度,既监督依法行政,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打击非法占地、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各类违法行为,保障行政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办理国家赔偿案件50件,决定赔偿13件。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全省法院共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经济、社会管理的司法建议1830余条。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始终把维护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要位置,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大力加强民事审判,着力提高对多发性案件的处理能力,妥善审理各类涉及民生的案件,特别是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畅通绿色通道,依法保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林权改革、农村小额信贷、民间借贷等领域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针对群众反映的诉讼难问题,在继续抓好便民诉讼20 条的同时,省法院又制定了便民服务设施的具体标准,推进立案、信访和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等窗口建设,完善便民诉讼网络、远程立案、巡回审判等工作措施,努力让群众感到诉讼更方便、快捷、节省。去年,全省法院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诉讼费 5278.4万元。针对执行难问题,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提级执行和指定执行,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特别是在上级的统一领导和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省法院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31347件、各类重点案件30398 件,清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积案 38 万余件,并以开展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针对信访问题,积极畅通申诉渠道,不断完善诉访分离、领导接访、带案下访等制度,在“事要解决”上狠下工夫,去年涉诉进京上访数量同比减少7.2% 。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坚持把改进审判作风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的切入点,组织开展“帮千企、走千村、访万户,服务‘三保’任务”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等实践活动,对15624起案件的23330名当事人进行了回访,着力解决对待群众的感情态度问题,克服司法特权思想和职业麻木感,让群众感觉到法官可亲、可敬、更可信。认真规范司法行为,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等活动,查摆整改了庭审不规范、程序不严格等问题。积极完善民意沟通机制,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视察工作,对有关人员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了工作。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始终以化解矛盾为主线,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充分运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和多种方法,着力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一是把化解矛盾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大力推广判前评断、判后答疑等做法,着力加强辨法析理、教育疏导、法律释明、文书说理等工作,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二是提高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通过开展各类理论和实务培训,着力提高法官判断事实真相、辨别证据真伪、追求最佳办案效果、减少法律和道德冲突以及调解等能力,在执法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正确处理法、理、情的关系,使当事人更加信服、认同裁判结果。加大对案结事了在质效考评中的权重,把服判息诉率、申诉信访率等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强化了司法人员化解矛盾的责任意识。三是健全化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加强民事诉讼调解,妥善解决大量民事纠纷的同时,加大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行政诉讼协调、执行和解的工作力度。去年,全省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69% ,同比上升 1.8 个百分点;执行案件通过当事人自动履行及和解方式结案的占53.9% ,同比上升 2.3个百分点;行政案件经协调结案的达64.5% ,上升了4.4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工作方针,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制度规范管理,一是以公正廉洁司法为核心推进了队伍建设。 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28 期,培训13805 人次。以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为抓手,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别是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制定了“八项规定”。二是以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推进了审判管理与创新。在全省各级法院大力推广“东营经验”,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实行质量效率定期通报、改判发回案件逐案评析,强化目标考核、案件督办、质量评查和责任倒查。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努力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逐步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建立执行案件查询系统,使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即时查询、监督;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范围,去年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69448件,促进了司法公开与民主。以信息化推动审判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全省三级法院及人民法庭的网络联接。目前多数法院已经实现了从立案到归档各个环节的全程跟踪和动态管理。三是以面向基层、服务基层为立足点推进基层建设。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加大监督指导力度,重视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去年中央给我省法院增加的编制,首先充实了基层一线;中央拨付的办案专款和政法补助专款,全部用于中院和基层法院。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推广规范化量刑,实行类案协调机制和改判发回案件讲评,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基层司法能力。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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