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族与火 钻木取火的古老习俗

2011-12-22 10:08:00     作者: 于伟慧    来源: 海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骆越;先民;资治通鉴;燧人;陶器;燧人氏
[提要] 在保护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地区的唯一性,在海南省向国家申报钻木取火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其他民族和地区并没有申报,所以黎族的钻木取火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王海昌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为了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于2003年启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这是由政府组织实施推动,对我国珍贵、濒危并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进行有效保护的系统工程。

  在保护的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地区的唯一性,在海南省向国家申报钻木取火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其他民族和地区并没有申报,所以黎族的钻木取火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有人质疑,在当今社会,钻木取火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生存土壤和意义,国家为什么还要保护呢?

  王海昌介绍说,钻木取火的传说很多,黎族的钻木取火为传说提供了准确的证明。

  在我国神话传说中,伏羲取的是天火,而取大地上的火种则是“燧人”大神,关于燧人氏(取火者)钻木取火的传说很多,例如:据《韩非子·五蠹》记载:“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原来像鱼、鳖、蚌、蛤一类的东西,生的有腥臊味不能吃,有了取火办法,就可以烧煮来吃,这段文字至少反映了中国古代远在春秋战国以前就发明了钻木取火的方法。

  这对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掌握取暖和照明的技术,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在中国五十万年前周口店的猿人洞穴遗址中,已发现有用火的痕迹,说明在那个时候古人已经知道利用火了,虽然钻木取火远在史前时代就发明了,并且为人类长期使用,但是由于钻木取火等工具皆为木制,很难保留下来,考古发现也极为罕见。

  考古发现的取火工具并不完整,缺乏具体过程,被视为“死化石”。为了解决上述考古现象,必须借助民族学资料,而黎族的钻木取火不仅有取火的工具,还能考察到取火的具体过程及其细节,这对印证考古资料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在2005年,钻木取火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记者于伟慧/文李幸璜/图)

  黎族先民与火

  据史料记载,黎族在海南岛的历史有三千多年,秦汉时期南方百越的一个分支“骆越”与黎族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资治通鉴》卷28《汉纪》胡三省注曰“余谓今安南之地,古之骆越也。珠崖,盖亦骆越也”。

  20世纪50年代以后,在海南岛各地都发现了大量的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的文化遗址。在海南岛发现的有新石器时代出土的饰绳纹、各种刻划纹和篮纹的夹圜底釜、夹砂罐等;有新石器晚期或更晚的素面、夹砂陶器等。

  专家考证,陶器的出土,证明了黎族与骆越的关系,有力地作证了在当时,火已经广泛地应用于黎族的先民生活之中。黎族人民的刀耕火种,烧制陶器,酿酒等农业、手工业都离不开火种,其中钻木取火技术的掌握为黎族先民生活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据省博物馆专家王恩介绍,在黎族的先民中,不但学会了使用钻木取火,还学会了保留火种和防火,就在东方江边的白查村,是黎族村落的传统文化保存最为完整的,据调查,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村里有专门的人负责看守保留火种,村里儿童不得接近火种,而且在村中有着防火钟,只要钟声一想,全村的人就知道着火了,立即参与到救火之中。。(记者于伟慧)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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