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56个民族家庭”之黎族

2011-06-23 19:31: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黎族是中国岭南民族之一。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黎族人口数为1,247,814。以农业为主,妇女精于纺 织,“黎锦”、“黎单”闻名于世。民族语言为黎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支,不同地区方言不同。在接近汉族的地区和各民族杂居的地方,黎族群众一般都能讲汉语(指海南方言)、苗语等,同时黎语也吸收了不少汉语的词汇,尤其是解放后吸收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新词汇就更多了。黎族没有本民族文字,建国后逐渐通用汉文。1957年曾创制拉丁字母形式的黎文方案。

  黎族是中国岭南民族之一。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黎族人口数为1,247,814。以农业为主,妇女精于纺 织,“黎锦”、“黎单”闻名于世。民族语言为黎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支,不同地区方言不同。在接近汉族的地区和各民族杂居的地方,黎族群众一般都能讲汉语(指海南方言)、苗语等,同时黎语也吸收了不少汉语的词汇,尤其是解放后吸收的有关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新词汇就更多了。黎族没有本民族文字,建国后逐渐通用汉文。1957年曾创制拉丁字母形式的黎文方案。

  黎族主要聚居在海南省中南部的琼中县、白沙县、昌江县、东方市、乐东县、陵水县、保亭县、五指山市、三亚市等七县二市之内,其余散居在海南省的万宁、屯昌、琼海、澄迈、儋州、定安等市县。由于分布地区不同和方言、服饰等的差异,其自称有“伴”、“岐”、“杞”、“美孚”、“本地”等。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黎族人口数为1247814。以农业为主,妇女精于纺织,“黎锦”、“黎单”闻名于世。使用黎语,属于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支系,不同地区方言不同。也有不少群众兼通汉语。1957年曾创制拉丁字母形式的黎文方案。   

  黎族源于古代百越的一支。西汉曾以“骆越”、东汉以“里”、“蛮”,隋唐以“俚”、“僚”等名称泛称中国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海南岛的黎族先民也包括在这些泛称之内。“黎”这一专有族称始于唐末,到宋代才固定下来,沿用至今。 黎族是壮侗民族后裔。译音“俚”“里”“李”“黎”,在壮语中的意思是“蛇”的称呼。

   据考古发现,海南岛新石器时代原始文化遗址有130处,大约距今五千年左右。史学界和民族学界研究认为,这些新石器遗物的主人是黎族的先民。是黎族先民开发了海南岛。秦汉时期,海南岛同汉王朝关系密切,汉武帝先后数次派兵打开琼岛,设置珠崖、儋耳两郡,部分大陆汉人迁居海南岛,与黎族土著居民杂居。以后,汉族大量移民海南岛。“村人”、苗族和回族也先后迁徙入岛。大量移民的迁入,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铁器)和生产技术(农耕),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公元l世纪中叶,封建统治渐趋稳固。

   南北朝和隋朝初期,中央政权对海南岛的统治更加巩固,俚僚领袖冼夫人起了重要作用。她率领俚僚1000余峒(包括黎族祖先)以及岭南其它越人,先请命于梁朝,后又归属于隋朝。冼夫人深明大义,致力团结,密切了中原与海南岛的关系,促进了黎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唐宋时期,海南岛与中央王朝关系更加密切,海南岛作为唐朝与南海诸国贸易往来的交通要冲。唐朝十分重视海南岛的统治和开发。黎族地区生产的金、银、珍珠、玳瑁、香料等既作为“贡品”又作为对外贸易产品。与此同时,黎族地区的封建地主经济进一步成熟。黎族劳动人民也受到日益沉重的奴役和剥削。

   宋末元初,杰出的女纺织家黄道婆年轻时因不堪封建家庭虐待逃至崖州,曾在崖州居留40多年(一说30多年),向黎族妇女学习棉纺织技术,回故乡乌泥泾(今上海县华泾镇)后,在黎族传统纺织工艺基础上加以改进,创造出一套先进的棉纺织工具和技术,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元初,封建统   

  治者采取羁縻政策,任用“峒首”为世袭“万户”、“千户”,加速了黎族社会内部的阶级分化,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进一步激化,激起黎族人民不断起义。   明、清两代,封建地主经济在黎族社会中已占统治地位,大部分黎族地区的生产力水平与当地汉族相近,出现了定期的市场和墟场,槟榔、椰子和牛只等成为大宗输往大陆的货物。在五指山腹地则仍保留原始公社残余的共耕制生产方式。

马震

editor

更多

更多新闻


相关阅读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