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有法可依是基石 关键还要依法办事

2011年03月12日 09:56作者:来源:大众网

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接受大众网专访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形成,使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大大往前推进了一步,同时也树立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块重要基石,但是目前我们仍面临“两大首要任务”:如何依法办事和不断完善现有法律。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接受大众网专访。

    大众网北京3月11日讯特派记者 刘国栋 韦国骞)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重点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宣告以此为标志的中国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3月11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接受大众网专访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的形成,使我们的法治国家建设大大往前推进了一步,同时也树立了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块重要基石,但是目前我们仍面临“两大首要任务”:如何依法办事和不断完善现有法律。
    国家森说,吴邦国委员长在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如期形成,这一个方面就是说现在我们已经建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了。那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
    “立法非常重要,无法可依,就是没有办法。但是现在看来,严格执法、严格依法办事更重要,有法不依更可怕。”国家森说,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下一步的任务有两点是首要的。第一个首要的任务,就是要在整个经济社会活动当中,严格依法办事,无论是行政执法机关还是司法机关,都要严格依照法律的决定,来处理好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协调好各方面的矛盾和纠纷,做到执法、司法公正。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和基础,必须坚持。
    第二个首要任务,法律不是静止的,是动态的、是开放的。时间在发展,法律是时间的总结,也要不断的发展。国家森指出,有一些法律会随着时间的深化,暴露出一些不适应的问题,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完善,进一步修改、完善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这些法律的任务还很繁重。同时,还有一些新的情况出现,个别的还需要制定新法律,这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国家森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形成后,使我们的法治国家大大往前推进了一步,和谐社会的建设有了前提,有了基石。但是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面,还任重道远,这既有一个执法、司法者的问题,又有一个广大民众的法制观念、法制意识的问题,广大的人民群众都要进行广泛、很好的法律宣传、法律知识的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党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全体人民都应该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来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家森还特别指出,司法公正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表现。“温家宝总理说‘比阳光更重要’,都讲民不患寡而患不公。这个公平正义应当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也是一个基石。”现实中往往有一些矛盾纠纷,并不是因为物质利益的纠纷,而是因为得不到公平的对待而引发的。所以说,作为司法机关来讲,用公正司法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就特别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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