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检察机关通过哪些途径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

2011-10-27 10:12: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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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侦查监督处李辉华处长:检察机关对公安侦查活动的监督,主要体现在立案监督、审查逮捕、侦查监督案件上。检察机关认为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或者认为侦查机关不应该立案的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发现侦查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不该立案而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机关会通知侦查机关,也就是侦查机关立案或撤案。
我想了解一下,检察机关通过哪些途径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

答:

马英川检察长: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侦查监督处李辉华处长回答这个问题。

侦查监督处李辉华处长:检察机关对公安侦查活动的监督,主要体现在立案监督、审查逮捕、侦查监督案件上。检察机关认为侦查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或者认为侦查机关不应该立案的案件立案侦查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检察机关发现侦查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不该立案而立案侦查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说明理由。如果认为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机关会通知侦查机关,也就是侦查机关立案或撤案。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进行审查,如果认为有必要逮捕的,应当依法批准逮捕,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就不批准逮捕。对侦查活动的有效监督,有利于保障刑法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效打击犯罪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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