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一处:不是所有证人证言都能当证据

2011-10-27 16:58:00     作者: 尹海洋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诉一处 请问检察长 证人证言 证据
[提要] “不是所有的证言、证人都能拿来当证据的,作伪证不仅是违法行为,更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在今天上午的“请问检察长”在线回答网友问题环节中,公诉一处处长周博生针对网友“为什么有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证据适用”的疑问表示,证人、证词变成办案证据,需要符合非常严格的法律规范。

  大众网济南10月27日讯(记者 尹海洋)“不是所有的证言、证人都能拿来当证据的,作伪证不仅是违法行为,更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在今天上午的“请问检察长”在线回答网友问题环节中,公诉一处处长周博生针对网友“为什么有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证据适用”的疑问表示,证人、证词变成办案证据,需要符合非常严格的法律规范。
  还没开始回答问题时,公诉一处处长周博生就已经趴在电脑前,浏览网友的提问。“这个由我来回答,还有这个,这个事情其实并不麻烦。”周博生边挑选出在公诉处职责内的问题:边思考如何用最通俗的语言让网友看明白。
  浏览了所有的问题后,周博生开始逐一进行回答。“为什么有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证据适用?”网友豹纹卡子的提问被周博生“揽入怀中”。经过简短的思考,周博生解释说:“其实老百姓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程度的认识,比如都知道最亲的人不能作证人,但这并不全面。”
  周博生表示,根据刑诉法的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他们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适用;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还有,处于醉酒的、麻醉中的、意识模糊状态中提供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还有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也不足以成为证据。”周博生补充道。
  “证人提供的每一句证言,拿出的每一份物证,对案件审理破获、定罪量刑都有着重大的关系,作为检察机关一定要做出慎重判断。”周博生说,如果不对证人证言作出严格的规定,让作伪证的行为得逞,就会影响司法公正,伤害到当事人的利益,“另外,任何提供证据的证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损害了司法公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答题过程中,周博生对每个问题的答案都仔细斟酌,“把这个小的1、2、3换个更通俗的称呼吧,这样网友读起来更通顺一些。”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周博生还对网友提出的死刑使用原则、律师会见嫌疑人所需手续、审查起诉期限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魏鹏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