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家珍: 宽严相济、保障民生让执法更人性
今天上午,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做客大众网网络问政栏目“请问检察长”,在枣庄检察机关保障民生、服务品牌、检察热线、大案要案、职务犯罪、公平监督、审判监督、宽严相济等方面,与广大...
于家珍率9部门做客本网 现场为10万网友解疑
“感谢广大网民对枣庄检察机关的关心和关注,我们今后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还将把检察民生服务热线与大众网联动,更大范围地听取网民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于家珍检察长提出的...
大众网九点直播枣庄市检察院九部门对话网友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将率领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控告申诉处、预防处、案件管理中心等9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做客大众网,就群众关...
反贪局:村委会私分征地补偿款 构成贪污罪
今天上午,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带领9个...
案管主任:现场注册帐号要说清盼网友别嫌啰嗦
“又有一位网友问案件管理中心是干什么的,我再...
监所工作要"依法化、人性化、亲情化"
今天上午,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率领检...
反渎局:8种情况将涉及渎职侵权犯罪
“我们检察机关反渎部门也会涉及打黑除恶的一些...
控申处:举报七日内决定受理三个月内回复
八本厚重的专业法律书籍,一大沓打印详细的案例...
民行处:弱势群体可申请支持起诉
“无意中听说检察机关有一项业务叫支持起诉,我...
侦监处: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最多羁押七个月
今天上午,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将率领...
预防处:有行贿记录,检察院会建议消投标资格
“才听说检察院有个预防处,预防处是干嘛的?”...
公诉处:两处长答醉驾 公务员因此判刑将开除
今天上午,在回答网友问题的过程中,公诉一处处...
 
直播实录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家珍率9部门负责人回答网友提问

 

侦查监督处处长靖波在线答网友问

 

预防处处长蔡民在线答网友问

 

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冷建明(右)在线答网友问

 

控告申诉检察处处长张军在线答网友问

 

监所检察处处长吴家金在线答网友问

 

公诉一处处长张洪伟在线答网友问

 

反贪污贿赂局综合处处长贾广芝在线答网友问

 
我向检察院反映我们村支书贪污问题都四个月了,怎么到现在还没抓他
控申处处长张军: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为我们查办职务犯罪提供线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的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中心对接收的举报线索,七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依法受理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部门三个月内回复查办结果;情况复杂,逾期不能办结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您反映的问题尚在查办期限内,请您耐心等待。
我有一个案件,法院判决我胜诉了,但一直得不到执行,检察院能监督执行吗?
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冷建明:网友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属于民事执行监督的范围。民事执行监督范围有五项:(一)人民法院收到执行案款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将案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因案情需要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除外;(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复议申请之日起无正当理由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的
我弟弟受坏人影响犯了法被抓了,向公安局咨询还没有被提起公诉,家里人急着想法院能够早点判决,早点给个结果。请问何时才是才能提起公诉?
公诉一处处长张洪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38条和140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 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但是 如果案件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案件重新移送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罪犯在服刑期间享有哪能些基本权利?
监所处处长吴家金: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人格不受侮辱的权利;(2)人身安全受到保护的权利;(3)维护身体健康的权利;(4)通信的权利;(5)会见亲属的权利;(6)享受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7)享有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枣庄有哪些警示教育基地?对哪些人开放?收费吗?
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蔡民: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在新城办公楼、枣庄监狱都设了警示教育基地,目前正在设计、建设室外的警示教育基地,在检察官培训中心,2012年5月份建成使用。检察机关为预防共建单位提供警示教育不收费。
预防部门是干什么的?
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蔡民:预防部门有以下职责:一是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二是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经验、方法;三是分析典型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改进、防范建议;四是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五是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六是发现和处置职务犯罪线索;七是管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社会查询;八是制作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年度报告;九是承办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项。
我因经济纠纷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我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枣庄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枣庄市法院裁定不撤销仲裁裁决,我到检察院申诉,检察院答复不予受理,这样对吗?
民行处冷建明处长:网友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对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46号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不撤销仲裁裁决的民事裁定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您所说的问题应该属于此种情况,检察机关答复不予受理是正确的。
听枣庄的朋友说有个什么数字化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是叫这个名吧?)。那是个什么东东?有什么效用啊?
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蔡民:数字化预防警示教育基地是针对一般意义上的警示教育基地而言的,运用计算机技术,将传统的教育方式数字化,刻录成光盘,供国家工作人员接受教育,易于操作,便于携带,节约地域空间,方式新颖,针对性强。
有个问题要问一下啊,如果村民委员会的人贪污、占用村里的钱,我们应向哪个单位举报啊?
控申处张军:部分案件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相关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我们对监狱、看守所比较了解,前阵子听朋友说检察院有个监所检察部门也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我就想问一下,监所检察部门的职责是什么啊?
监所处处长吴家金::监狱是关押罪犯的场所,看守所是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是对这些场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的部门,具体有以下职责。
我想问问在网上能够查到你们检察院的办案信息情况吗?
管理中心主任张志强、副主任张获林: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案件当事人和群众的知情权,方便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枣庄检察机关对案件信息网上查询工作进行了试点,目前该项工作仅在滕州市院进行了试点,并且查询的案件为2009年12月成立案管中心后,纳入案管中心管理的案件。等到时机成熟后,我们将在全市推广该项工作。
我同学李因涉嫌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人民法院将判决书等材料寄往李执行地公安机关,李被当场释放后未向执行地公安机关报到,当地公安机关也未对采取李进行任何监管措施。
监所处处长吴家金:1、答:(1)人民法院、看守所因未交付执行造成监外执行罪犯李某漏管;(2)没有建立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档案和组织;(3)没有对监外执行罪犯李某进行监管导致脱管2、答:应当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应当在有期徒刑五年以上七年以下确定执行的刑罚。
查询“黑名单”是什么意思?有上“黑名单”的吗?查出来了吗?怎么处理的?
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蔡民:这是俗称,就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我们检察机关内设的查询系统,全国的检察机关都把生效的行贿犯罪档案录入到这个系统,供全国的同行查询。预防部门有登陆密码,能够查询出来行贿的单位和个人。在招投标中,招标公司向我们提出查询申请,经查询,历史清白的顺利通过,有行贿记录的我们建议有关单位取消他的投标资格。今年我们就查出来一个,是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行贿,我们建议主管单位取消了他的资格。
后来真正抢东西的人被逮住了,他才被放了出来,回家之后,手脚活动都不方便了,精神还有点失常,一到晚上就喊害怕,治了几个月都没治好。你说他们这算不算违法
反渎职侵权局处长谢学昌:从你刚才的描述来看,如果你反映的情况属实,那有关人员应当涉嫌刑讯逼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讯逼供情节严重,造成错案、被逼供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应以刑讯逼供罪追究责任,你们可以就这一情况向当地检察机关举报,并注意保存、收集相关证据,如证人、伤情鉴定、住院医疗证明等材料。
预防时发现有犯罪嫌疑的可怎么办?
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蔡民:在预防工作时受理举报和控告,受理后进行初查审查,有初查价值的移交侦察机关,没有初查价值的作结案处理。
以前没有听说过检察院有案件管理中心这个部门,是干什么的?
管理中心主任张志强、副主任张获林:简单的说,案件管理中心主要是通过对案件的统一管理,将进入检察机关的案件全部纳入网上办案系统,有效整合案件管理资源,变分散管理为集中管理,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
当前,人民群众对罪犯“前门进,后门出”的问题比较关注,请问检察机关是如何对减刑、假释工作进行监督的?
监所处处长吴家金:办理罪犯减刑、假释的部门是监狱和法院,其中监狱负责呈报,法院负责裁定,检察机关在办理减刑、假释工作中主要是负责法律监督。在此项工作中,检察机关主要是开展四个方面的监督工作。一是对计分考核的监督。把计分考核监督与罪犯岗位的确定有机结合起来,重点检察罪犯是否得高分、是否存在不当得分、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公示等,对重点监区、重点人员、重点岗位要严格把关。
办理未成年人罪犯减刑、假释案件时法律上能从宽吗?
监所处处长吴家金:能,由于未成年人犯罪时年幼,智力发育尚不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不强,因此: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一般从宽处罚。对未成年犯减刑、假释的条件,与成年犯相比一般也是从宽掌握。也就是说:其减刑幅度可以适度放宽,间隔的时间也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规定的假释条件,也可以获得假释。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一方面是鼓励未成年犯积极改造;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未成年犯的成长。
自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以来,监狱、看守所的人权保障问题已成为网络媒体关注的焦点之一,请问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在打击“牢头狱霸”、维护在押人员人身健康权方面是如何发挥作用的?
监所处处长吴家金:保障在押人员的人身、健康权不受侵犯,是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各级检察机关在保护被监管人人权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与看守所通力合作,把打击“牢头狱霸”作为重点,只要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就及时打击,彻底根除“牢头狱霸”滋生的土壤和温床。二是派驻检察人员坚持巡视检察制度,直接与在押人员接触,掌握监区内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预防部门有哪些手段或方法?
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蔡民:犯罪分析、预防调查、检察建议、预防警示教育和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预防咨询、预防预警、线索处置、预防介入、专项预防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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