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在服刑期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了可怎么办?该向哪个部门申诉啊

2011-10-21 11:07: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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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监所处处长吴家金:我国《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法依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当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派出监狱的检察人员提出控告、举报和申诉。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必须设置派驻检察机构,对监狱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被侵犯的罪犯可以通过写信或口头向检察人员反映被侵犯的事实。检察机关受理后,应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证属实的,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提出纠正意见,并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罪犯在服刑期间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了可怎么办?该向哪个部门申诉啊

答:

检察长于家珍: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监所处处长吴家金回答。

监所处处长吴家金:我国《监狱法》第七条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其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辩护、申诉、控告、检举以及其他未被法依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当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派出监狱的检察人员提出控告、举报和申诉。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监管场所必须设置派驻检察机构,对监狱的执法活动实施监督,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被侵犯的罪犯可以通过写信或口头向检察人员反映被侵犯的事实。检察机关受理后,应立即开展调查,经查证属实的,要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提出纠正意见,并建议主管部门对有关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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