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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有一个亲戚到邻居家偷东西来,才偷了50多块钱,就给判刑了,是不是错了?

2011-12-29 10:09: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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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公诉处处长赵兴杰:感谢网友的提问,这位网友你问的问题应该没有错。《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原来盗窃罪是有数额限制的,不到一定的数额就不能定罪。但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没有数额的限制,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就可构成犯罪,你说的你的亲戚应该是入户盗窃,所以被判刑。
问:我有一个亲戚到邻居家偷东西来,才偷了50多块钱,就给判刑了,是不是错了?

答:

检察长胡宗智:这个问题请具体负责的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处处长赵兴杰同志回答。

公诉处处长赵兴杰:感谢网友的提问,这位网友你问的问题应该没有错。《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九条规定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原来盗窃罪是有数额限制的,不到一定的数额就不能定罪。但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没有数额的限制,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就可构成犯罪,你说的你的亲戚应该是入户盗窃,所以被判刑。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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