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检察长公诉处:一个审判员也可开庭

2011-09-23 16:22:00     作者: 尹海洋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我偷了东西,可开庭时法院只有一个审判员审我,这合法吗?公正吗?”今天上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率领7个部门负责同志做客大众网,在线回答网友提问。两个半小时的在线交流中,公诉处处长李玉泉从法律法规到真情实感,细致详尽地解答了网友关于公诉处的各项提问。
    大众网记者9月23日讯记者 尹海洋) “我偷了东西,可开庭时法院只有一个审判员审我,这合法吗?公正吗?”今天上午,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爱国率领7个部门负责同志做客大众网,在线回答网友提问。两个半小时的在线交流中,公诉处处长李玉泉从法律法规到真情实感,细致详尽地解答了网友关于公诉处的各项提问。
    在线交流一开始,李玉泉便紧盯着电脑屏幕,浏览网友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公诉处职责范围内,应由我来回答。”看到网友的问题,李玉泉往前探了探身子,仔细阅读起来。网友“皇冠俱乐部”留言说,他偷了别人一辆价值2000元的电动自行车后被起诉到法院,“开庭时公诉人没有到庭,只有法院的一个审判员审我,这能保证公正吗?合法吗?”
    李玉泉并没有急于打字回复网友,他的目光不断停留在问题中的关键词上,“2000元、一个审判员。”略作思索后,李玉泉开始对网友的问题做出解答。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从法律法规角度告诉网友,本案中一个审判员的法庭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这位网友,希望你能认真审视人生,认真经营人生,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列出相对应的法律条文后,李玉泉在最后加上这样一句话。
    两个小时的在线交流中,李玉泉一直紧盯着电脑屏幕,放在手边的瓶装水一动未动。直到将网友的所有问题都看完,确定没有需要公诉处回答的问题时,他才摘下眼镜,揉了揉揉眼睛。
    交流中,李玉泉回答了网友关于法庭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抗诉、追究赔偿等方面近10个问题。“36000多名网友在看着我们,不知我回答的能不能让他们满意,如果有问题,回去淄博我再继续回答网友。”李玉泉表示。
王云峰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