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11-02-18 08:33: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省长姜大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山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东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省长姜大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继往开来,乘势而上,抓住机遇,开拓奋进,用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

  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全面贯彻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委会精神,落实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反映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意愿,符合山东实际,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关于山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山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山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山东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山东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山东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山东省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山东省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山东省省级预算。

  关于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代表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周玉华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代表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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