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4件议案确定为大会议案

2011-02-17 09:05:00    作者:李文鹏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为议案处理的4件是:青岛代表团姜丰寿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1号关于制定《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议案、潍坊代表团王义正等13名代表提出的第2号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青岛代表团于永晖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38号关于制定《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议案、东营代表团田治颖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41号关于加快制定《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例》的议案。据了解,上述4件议案将分别交由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分别提出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姜丰寿

王义正

  本报济南2月16日讯(记者 李文鹏) 16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4件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进行处理,另有45件改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据了解,截至2月14日15时,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49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20件,内务司法方面的3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6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15件,农业与农村方面的4件,民族侨务外事方面的1件。

  作为议案处理的4件是:青岛代表团姜丰寿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1号关于制定《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议案、潍坊代表团王义正等13名代表提出的第2号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青岛代表团于永晖等12名代表提出的第38号关于制定《山东省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的议案、东营代表团田治颖等10名代表提出的第41号关于加快制定《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条例》的议案。

  据了解,上述4件议案将分别交由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分别提出意见,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

    省人大代表姜丰寿:

    城乡规划立法事关社会公平

    本报记者 李文鹏

    “我是从农村长大的,所以对城乡统一规划的立法特别关注,这对农村来说尤其重要。”2月16日,省人大代表、山东国运集团董事长姜丰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年的两会上他联合其他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议案。

    姜丰寿说,城乡规划对于统筹安排空间布局有着直接关系,对城乡的统筹发展和各类资源的合理利用,意义也很重大。城乡规划作为重要的公共政策,对于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保障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具有重要意义。

    姜丰寿等人调研发现,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近年来不断受到冲击,擅自改变规划、违反规划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城乡发展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以及公众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而通过制定《条例》可以强化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依法维护规划的严肃性,遏制破坏规划、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这对于维护公众合法利益,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也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姜丰寿说,他对于自己领衔的议案被确定为大会议案感到非常欣慰。

    省人大代表王义正:

    我省近100万人患精神分裂症

    本报记者 李文鹏

    “我在平时的调研中发现,精神卫生问题已经成了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政府不能不重视了。”2月16日,谈到自己提议案的初衷时,省人大代表、潍坊市科协主席王义正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今年两会确定的四件议案中,潍坊代表团王义正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的议案入选其中。

    王义正说,主要是因为现在社会竞争激烈,公众的生活工作压力普遍加大,出现精神卫生问题的人也越来越多。

    王义正等省人大代表调研发现,根据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目前山东省有精神分裂症患者近100万人,其中有明显肇事肇祸行为倾向的患者近10万人;抑郁症患者513万;其中重症患者约404万。这些人群中只有20%左右的患者到医院就医,80%流散于社会、得不到有效治疗,这已成为我省城乡居民返贫致贫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现象频发,严重影响着公共安全。

    王义正说,正因为这样的实际,山东制定出台《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已经相当迫切。他说,目前,我国上海、北京、武汉、宁波、杭州等地均已经出台了地方性精神卫生条例,深圳、广州、重庆等地也已进入立法调研程序。

 

王琳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登录名
密 码

查看所有评论


不是大众网会员,欢迎注册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