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8 19:58:00 我要评论
来源: 滨州日报刘冲冲是青田街道办事处桑行赵村人,1987年6月出生,于2005年12月入伍,2008年6月考入武警黄金技术学校,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2月晋升为中士警衔,生前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警黄金第十支队一大队六中队副班长。生前,刘冲冲无论在什么岗位,都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入士官学校时第一学年就被评为“优秀学员”并光荣入党;担任钻探班副班长后,他带领战士创下了班作业21米的中队钻探记录。刘冲冲入伍后先后多次执行重大任务,每一次都冲锋在前。2007年,他因参加灭火荣立三等功。
今年1月4日上午,刘冲冲因公前往云南大理市区采购材料,下午5时左右途经洱海时,看到两名游客落水。危急时刻,他快步奔向事发地点,甚至来不及脱掉身上的棉衣,就奋不顾身地跳入水中救援。他竭尽全力相继将两名游客推向岸边,托出水面,自己却因风大浪急,湖水寒冷刺骨,体力耗尽而英勇牺牲。半小时后,当地派出所民警在现场群众的帮助下将刘冲冲打捞上来。
事件发生后,刘冲冲所在部队迅速将情况通报给了滨州军分区和滨城区人武部,军地领导立即派人奔赴大理处理善后事宜,家乡群众也自发来到刘冲冲家中,安慰他的父母。1月10日,武警部队批准刘冲冲为革命烈士并报请追记一等功。1月12日,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做出了《关于向革命烈士刘冲冲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向刘冲冲同志学习的活动。
骨灰安放仪式结束后,张兆宏等看望了刘冲冲的父母并送去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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