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谋发展 服务大局促和谐

2011-03-27 19:5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滕州市检察院党总支下设11个党支部,现有在职干警138名,其中,党员128名。近年来,滕州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创先争优,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和提高。
    滕州市检察院党总支下设11个党支部,现有在职干警138名,其中,党员128名。近年来,滕州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创先争优,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发展和提高。先后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记集体一等功,连获第二届、第三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连续七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被高检院确定为全国检察系统“科学发展观在基层”宣传典型、基层院建设联系点,被省院确定为规范化建设示范院、检察文化建设联系点。
    凝心聚力谋发展
    “目前,我院青年党员已达到60多人,如何将这部分同志的思想统一到院党组的总体工作目标上来,是我院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院党总支书记鲁大同说。为此,各支部加强了对青年党员的党性教育。进院后,他们都有一项“必修党课”,即到院史展览室接受教育,了解院的发展历程,明确院工作目标,尽快进入角色,在党组织的舞台上展现自己。
     “这一点非常重要。没有一个科学可行的目标,没有过硬的思想政治工作,就不会有滕州院今天的发展局面。”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东一直这样来看滕州市院的发展。2003初,陈东出任滕州市院检察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党组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争国优”的奋斗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支部组织党员多次进行大讨论,引导党员凝心聚力谋发展。通过采取向党旗国旗宣誓、签订党员年度目标责任书等措施,积极开展奉献在岗位竞赛、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在各支部中倡导“不争第一,就是落后”和“落实无借口”等工作理念,营造了齐心协力、勇夺第一的氛围,激发了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各项工作走在了枣庄基层院的前列。
    2009年11 月,高检院张常韧副检察长到他的基层院建设联系点—滕州市院视察,要求广大党员要永不满足,永不懈怠,永不停滞。围绕党组提出的“公正履职、监督有为、创新求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院广大党员干部把“建设政治、业务、规范、文化强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实现上级院满意、党委满意、群众满意、干警满意”作为奋斗目标,高歌猛进,在连续五年在全市检察系统综合考核第一的基础上,实现了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目标。
    服务大局促和谐
    2006 年以来,滕州院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156 人,其中反贪案件128人,渎职侵权案件 28人,大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100% ,去年以来实刑判决率达62% 以上。
     “实刑判决率达62% 以上,在全国都是位于前列。”陈东检察长对这一数字非常自豪。近年来,滕州院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全省乃至全国首推、首创了许多举措。针对立案监督难,他们在全国首推全程动态高效监督,被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针对刑事案件多发的治安形势,他们和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积极协调,首推寻衅滋事不判缓刑,遏制犯罪上升;针对群众申诉多、申诉难,他们在全国首推律师接待站、息诉工作规则、民事抗诉跟踪问效等机制,方便群众申诉,化解社会矛盾,被誉为“民行工作的滕州模式”。另外,还首推了权利义务“三告知”制度、公诉案件双征求意见制度、变更强制措施审查制度,减少群众诉累,加强对刑事案件的监督。
    科学管理树形象
    “我们把完善管理手段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组书记陈东说。滕州市院按照“不让一名党员违法犯错,不叫一名党员干警落伍掉队”的治检理念,每年开展一次专题集中教育,强化工作不容懈怠、机遇不容错过、细节不容忽视、管理不容放松、责任不容推卸的“五不容”观念,全面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多项教育活动被省、市政法委作为典型予以推广。在管理机制上,先后探索实践了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和行政管理标准化、业务管理规范化、综合管理信息化、队伍管理人本化“四化”管理模式。其中,《加强三个体系建设,提高检察管理水平》的做法被高检院转发,网上人事档案管理和绩效考核信息化管理成为全省检察机关的亮点。坚持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并重,实现了队伍建设无违法无违纪、业务建设无错案无事故的目标。涌现了全国优秀侦查员、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省十佳杰出青年卫士、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十佳办案人、枣庄、滕州劳动模范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文化建设增实力
    在滕州市院,可以随处看到和检察工作密切相连的文化景观。门石上镌刻的“端直、俭德、修己、惠和”和大家朝夕相伴;各楼层的“正、廉、容、和、实”五字滕检文化理念时刻提醒检察人员公正执法,廉洁办案,平和理性;自办的《滕州检察》,为党员开辟了一块精神园地。为提高检察文化的软实力,积极把检察文化融入业务、队伍、日常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把学习、创新作为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鼓励党员成立不同兴趣小组,自发组织研讨、学习活动,积极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更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培养党员的司法实践能力,提高执法质量和工作效率。
    民本检务获好评
    2007年6月,在外打工的滕州市东沙河镇磨坑村的农民李奎升回到老家,发现自己的承包地上“长”出了房子。原来,他打工期间委托本村李全明帮他代耕承包地,李全明擅自将代耕的土地又转让给了邻居李文,李文在该土地上盖了住房。2007年11月,为要回承包地,李老汉向法院提起诉讼,2008年10月,法院以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该土地使用权为由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院民行科干警了解案情后,依法提请了抗诉,法院最终再审,改判赔偿李老汉1万元,并要求村委会给其重新调整承包地。2010年7月29日,李老汉将写着“以民为本,主持公道”的牌匾送到滕州市检察院。
    院党总支书记鲁大同说:“坚持民本检务是我们的一项工作理念,如何体现这一理念,就是要重点关注涉及民生的案件,全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民本检务”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始终,延伸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全面构建了服务民众新模式。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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