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实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

2011-03-31 09:18:00    作者:   来源:  

  如何让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切实让食品企业承担和履行好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山东即将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行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
  从事后监管到主动报告

  大众网讯 如何让企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为切实让食品企业承担和履行好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山东即将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行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各级质监部门将定期组织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法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履行情况,以实现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企业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更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在法人。自《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山东质监系统紧紧围绕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这条主线,通过大宣讲、大培训,召开现场会等有效形式,推动主体责任在广大食品生产企业中的全面落实,增强了食品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社会各界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

  履责报告制度是山东全面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新举措,更是督促食品企业承担和履行好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山东省质监部门以全省系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切入点,结合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实际和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中实行企业法人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度,以有效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定期组织企业法人面向监管部门、社会各界报告其落实法律责任,实施质量管理的做法,以及监管部门现场点评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等,使食品企业法人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做到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实现从源头上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据了解,各级质监部门将定期组织辖区内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召开履责报告会,报告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情况。企业将重点报告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企业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等各项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制度、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监管部门发现和查处的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以及改进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措施和打算等。

  据介绍,省、市、县(区)三级质监局将分别组织召开履责报告会,由企业法人来介绍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做法。相关监管人员须对该企业进行书面点评。省局负责组织全省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履责报告会,各市局组织含乳食品、肉制品等风险较高食品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的履责报告会,其他食品企业由各县(区)局组织实施。

栾晓磊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