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民:民警把我拉下车,让我快走

2011年02月18日 15:01作者:来源:齐鲁晚报

    1月5日,公安人员在“1·04”持枪杀人案第一案发现场勘查。  新华社发

    本报记者 赵兴超

    4日,在泰城文化路山东农业大学门口,市民林森遭遇了人生中最惊险的一瞬间———一名浑身是血的歹徒手拿匕首企图抢劫他所驾驶的汽车。就在匕首刺向林森、距其面部不足20厘米时,民警驾车将歹徒撞飞,林森安然获救。而其中一位民警则不幸中枪牺牲。 4日中午,泰城市民林森驾驶白色长城哈弗H3汽车在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山东农业大学门口附近时,他将车停在道路南侧,准备下车到邮政储蓄银行取钱。

    “当时我在驾驶室里,一个亲戚坐在副驾驶座上。我听到街上噪音特别多,但也没太在意。这时,一辆白色的北斗星面包车一个急刹车停在车前。我刚打开车门准备下车,前面北斗星副驾驶位置上就下来一个人。那人直接走到我的车门外,拿匕首乱挥舞,还口口声声叫我下车。我仔细一看吓了一跳,那个人头上包着布,浑身都是血。看我没下车,他就拿匕首刺我,第一下被我下意识地用胳膊挡了出去。” 林森说,就在歹徒向他刺出第二刀、匕首离其面部不足20厘米时,一辆警车从西面驶来直接将歹徒撞倒。警车将林森驾驶座车门撞歪,又撞上歹徒乘坐的北斗星汽车,巨大的冲击力使北斗星汽车不能发动。 看到同伴被撞,驾驶座位置上的歹徒手拿双管猎枪走出汽车,朝林森走来。“我知道他要来抢车,但当时大脑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跑。”林森说。此时,歹徒看到民警从车上下来,端起手中的猎枪转向民警射击,一位民警当场中弹倒地。不知道哪位民警把林森拉下了车,告诉他赶紧离开现场,林森和亲戚才跑开。 直到5日,林森仍然惊魂未定。从朋友处和媒体上得知救他的其中一位民警牺牲的消息后,林森心情十分沉痛。“他是为了救我,为了保护老百姓的安全才牺牲的,感激的词语已经不能表达我现在的心情了。” 考虑到牺牲民警的家属心情非常悲痛,林先生没有在第一时间前往慰问。他希望借助本报向牺牲、受伤民警及其家人说一声“谢谢”!也希望能够召开一个公开的追悼会,缅怀牺牲的民警。“人民警察为人民,我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泰安警察都是好样的!”林森激动地说。

责任编辑:陶云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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