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关界抵制网络水军 呼吁清理网络毒瘤

2011-04-25 18:24:00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题:中国公关界抵制“网络水军” 呼吁清理网络毒瘤

  中新社记者 刘育英

  “网络水军”、“网络推手”、“删贴公司”等非法网络公关公司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网络的公信力,损害了企业的生存环境,侵害了消费者利益,也严重损害了公关公司的形象。日前,中国十余家知名公关公司负责人在出席抵制非法网络公关座谈会时,分析了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的成因,也提出了治理建议。

  网络公关存在五大毒瘤

  近年来,互联网在中国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把销售和公关绑定在网络上,这是一种大势所趋。专业网络营销公司1024互动营销顾问公司总裁柴紫静说,非法网络公关已经对正常的网络公关行为造成困扰,当客户需要专业网络营销公司树立正确的竞争战略时,非法网络公关以口水战、恶意诽谤来打击竞争对手,造成虚假信息传播。

  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总裁杨飞认为,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网络打手、删帖公司和投票公司是这个行业存在的五大毒瘤。他们通过“灌水”、删贴、炮制网上投票等手段,捏造事实,恶意中伤竞争对手,谋取非法利益,严重干扰正常的市场运行,成为“害群之马”。

  “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降低和损害了公关行业的美誉度,损害了正常网络营销和网络传播活动的信誉度,使正常的网络营销活动效果大打折扣,”灵思传播集团副总裁郑志说。

  业界建议完善监管机制

  网络水军为何能在互联网上频掀是非?麦肯光明广告公司、宣亚国际传播集团、信诺传播集团、蓝色光标公关顾问机构等10余家公关公司对此进行了分析。

  信诺传播集团董事长曹秀华认为,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了监管不利;不正当竞争在个别行业影响面较大,并延伸到网络上;由于处罚力度不够,使得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成本低廉。这些原因造成了非法网络公关频频出现。此外,有公关公司负责人认为,部分网站在自律方面做得不够。

  在座谈会上,与会公关公司还纷纷对治理非法网络公关提出对策建议。部分公关公司负责人建议,尽快建立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正常网络公关和非法网络公关的界限,并为网络公关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门槛。

  新势整合传播机构副总裁陈俐表示,建立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不仅要从法律的层面进行约束,还要从道德的层面进行约束。公关行业要信守真实传播的职业道德,做到对客户和公众坦诚。她还建议,净化目前的传播舆论环境,建立一个共同的价值观。光明日报社举办了这次座谈会,报社副总编方正辉表示,光明网将依赖广大网友的力量,揭露非法网络公关行为,还网络以纯净和公平。

  四部委精准打击非法网络公关

  今年4月中旬,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四部门共同启动整治非法网络公关专项行动,行动为期两个月。公关公司对此表示支持,并表示希望能够建立长效机制。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说,此次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符合民意,符合民心,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利益,符合中国企业的利益,也符合中国公关行业的利益。

  这位负责人说,“此次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要正确区分正当的公关行为与非法的公关行为,良性的商业竞争行为和恶意的竞争行为,有组织的行为和个人的行为,舆论监督行为和诬陷诽谤行为,在掌握这个界限的前提下对非法网络公关进行精准的打击,让网络营销回归到健康轨道”。

王琳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