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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红:加快实现同案同判

2012-03-14 07:27:00     作者: 赵琳 魏然 贾瑞君    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同案同判 公平公正 法官
[提要] 最高法院大法官王秀红委员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在老百姓眼里,“同案不同判”是不公正、不正义的,碰到同案不同判,有人会怀疑案件有“猫腻”。最高法院力推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大案例对法官审案的指导作用,旨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追求最大程度上的“同案同判”,确保公平公正。 

    □ 本报记者 赵琳 魏然 贾瑞君

  同是“醉驾”,有的人判拘役,有的人判拘役并处罚金,有的人罚1000元,有的人罚2000元。很多老百姓纳闷了,都是法官断案,哪个判决准?
  最高法院大法官王秀红委员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在老百姓眼里,“同案不同判”是不公正、不正义的,碰到同案不同判,有人会怀疑案件有“猫腻”。最高法院力推量刑规范化改革,加大案例对法官审案的指导作用,旨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追求最大程度上的“同案同判”,确保公平公正。 
 “量刑规范化改革非常有必要,最高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应该加强指导,不断创新。”王秀红介绍,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案例指导制度积累了一些经验,发挥了一些作用。“比如在量刑规范化改革试点法院,法官参照指导性案例来断案的情形增多了。同时,一些做的较好的试点法院,实现‘零投诉’‘零信访’,也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群众对审判公正的认同。”
  王秀红也承认,由于中国特殊的国情,幅员广阔,各地发展差距很大,“法制本土资源”也不尽相同,规范案例指导,实现“同案同判”存在现实困难。但公示案例指导判案并不是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唯一举措,今后将不断创新改革。王秀红认为,量刑规范化改革对各级法官特别是基层法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是业务素质,更重要的是职业道德素质。改革中必须加大对法官的业务培训,增强他们对指导性案例的认同感。
    (本报北京3月13日电)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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