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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发问交强险

2012-03-14 07:35: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农村大众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交强险
[提要]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对医疗费用最高只赔1万元——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施行以来,公众质疑因医疗费赔偿标准过低,会导致“撞伤不如撞死”的道德风险。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对医疗费用最高只赔1万元——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施行以来,公众质疑因医疗费赔偿标准过低,会导致“撞伤不如撞死”的道德风险。日前,针对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的提案,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现场与李汉宇委员、北京昌平区法院办案人员等进行对话。
    李汉宇:现在交强险规定总额是12.2万元,还被分成三块,这样的分项限额实际是维护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但受害人的权益却得不到应有保障。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是,由于1万元的医疗费限额对于多数交通重伤事故可谓杯水车薪,机动车一方可能做出“撞伤不如撞死”的逆向选择。近年来,类似“反复碾压”“故意加害”的个案时有发生,不能不让人反思保险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张宗韬(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监管二处处长):但实际上“撞伤不如撞死”并非是由交强险本身直接引起的,而是一些车主出于担心被受害者“一辈子纠缠”的心理造成的,世界各国都存在这一现象。如果出现“反复碾压”,事故的性质就完全变了。
  陈文洁(北京昌平区法院民二庭庭长):在2008年9月,我们昌平区法院就曾给保监会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进行修改,删去分类划分责任限额的规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得到赔偿。(据新华社)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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