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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葬”成热门:活在北京 葬在河北

2012-04-04 09:13:00     作者: 赖臻 李志勇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墓地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 小产权 殡葬管理条例 河北地区
[提要] 清明将至,高速公路出京方向的车流逐渐多了起来。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他们了解,近些年,确实有一部分北京市民前往周边河北地区购买墓地,以与之相邻的大兴、房山、通州的居多。

  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中国网事”记者赖臻、李志勇)清明将至,高速公路出京方向的车流逐渐多了起来。由于北京墓地价格一再飙高,很多北京人开始去周边的河北等地购买墓地。“活在北京,葬在河北”现象在清明节前引起网民关注。

  【核心网事】网曝北京市民到河北买墓成“热”

  清明节降至,关于“北京市民到外地买墓地”的各种消息引起网民关注。相关内容在新浪等网站微博中转发和评论超过万次。

  网友发帖称,相当一部分北京人开始转移目标,打起河北、天津等地墓地的主意。除交通便利的因素外,价格成为他们“舍近求远”的最大理由。在河北省的世界华侨陵园,一半以上的墓地是北京人购买,而怀来县的中华永久公墓刚在北京组织了百余人的考察团,购买墓地会有相应折扣。

  一位北京市民在涿州一家公墓预订了标价9800元的墓地,她说北京范围内已经找不到比这里更便宜的墓地了。网友“和好端端一起成长”在微博里表达了实际体验,“为姥爷扫墓,发现在北京不但居不易,也死不起了,陵园已经没有低于2万元的墓地,我们家2003年买的至今涨了15倍。。”

  “房价上涨是让我们好好工作,油价上涨是让我们好好节约,肉价上涨是让我们好好减肥,墓地上涨是让我们好好活着……”“清明时节雨纷纷,一问墓价欲断魂”网友“Fox小新”说,“路拓了,房还在;房拆了,家还在;家没了,人还在;人变了,心还在;墓不在,真不在了。”

  【记者调查】一河之隔价高3倍

  北京东部通燕高速附近的潮白河,两岸各有一座陵园。一座是京东卧龙陵园隶属于河北省,一座是通惠陵园归北京市管理。两座陵园相距只有大约12公里,但是墓地的标价却是天壤之别。

  在卧龙陵园里,40多岁的周先生正在父亲墓前烧纸。他说,这个墓穴是2011年春天买的,7000多块。而同样来自北京的高先生,2012年1月买了一块和周先生同样的墓地,价格已经涨到9000元。

  而这已经是很便宜的了。记者调查发现,面积大小、结构设计、石材用料等都差不多的墓地,在通惠陵园的价格则为3.6万元,并且数量所剩无几,都是位于较差位置上的。

  在卧龙陵园,记者看到里面还有几片苹果树和一个薄膜大棚。“等不够用时,这些肯定都要拆,整墓地不比种这些玩意挣钱啊?”一位自称诸葛店村村民的人告诉记者,“这是大队的地,诸葛店及周围三个村的骨灰都要放到这里,不知什么时候被承包出去了。”

  在陵园咨询处,一位自称来自北京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块地的老板同样来自北京,当询问老板是否还有其他产业时,他回答:“就这一片墓地还不够啊?”

  面对北京市庞大的需求,把公益性墓地当经营性墓地卖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调查发现,在河北省民政厅公布的名单中,三河市京东卧龙陵园、天堂公墓、涿州市西皋庄公墓、易县世界华侨陵园都存在公益性公墓私自出售的违规行为。

  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不对外、不允许开展经营活动。而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建立经营性公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或民政部批准。

  【延伸阅读】加强法制让生者逝者都“安稳”

  “一些地方故意将公益性公墓做大规模,少部分被当地村民消化,剩下的违规向城镇居民销售。一些林场、耕地也打着各种幌子做起墓地生意。”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教授杨宝祥说,统计显示,中国每年平均有930多万人口死亡,选择经营性公墓安葬的仅有10%。

  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他们了解,近些年,确实有一部分北京市民前往周边河北地区购买墓地,以与之相邻的大兴、房山、通州的居多。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公益性墓地就像小产权房一样,是农村居民享用的一种福利,一旦土地被征用,本地村民会享受到一定补偿,而埋葬于此的城镇户口逝者,权益很难受到法律保障。很多消费者,根本就不知道“大产权”和“小产权”的区别。听到“公益性墓地”的介绍,还以为是政府给普通百姓建的经济适用型墓地。即使知道,往往销售人员的一句“死者为大,谁也不会随便动死人地方”,就打消了消费者的顾虑。

  采访中多位业内人士坦承,“小产权”墓大行其道,凸显了我国殡葬业价格管理的不规范及监督缺失。因此,要加紧修订《殡葬管理条例》,并创造条件尽快制定殡葬法。

  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社会学教授杨根来表示,1997年颁布实施了《殡葬管理条例》是现行殡葬法规中效力最高的,却只属于行政法规的范畴。其规定都过于原则,并具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有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我国殡葬业现状,完善速度也没有跟上,导致目前管理执法缺少有力依据,像由耕地或变更用途的土地建造的墓地,都亟待规范,绝不是一取缔了之那么简单。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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