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我去年跟别人做生意,对方单位拿了钱却不给货,我起诉到县法院了,本来我有理,可对方事先给法官做工作了,法官反而判我输了,太没天理了,你们管不管呀!

2012-04-13 10:32: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张建国:反渎局管辖的罪名之一是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审判活 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你说的情况,如果法官的确是徇私情、徇 私利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话,那么他涉嫌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
我去年跟别人做生意,对方单位拿了钱却不给货,我起诉到县法院了,本来我有理,可对方事先给法官做工作了,法官反而判我输了,太没天理了,你们管不管呀!

答:

检察长王学军:这个问题请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张建国回答。

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张建国:反渎局管辖的罪名之一是民事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审判活 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你说的情况,如果法官的确是徇私情、徇 私利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话,那么他涉嫌构成民事枉法裁判罪。你可以把有关材料提交 到当地检察院进行举报。

 

王云峰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