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远:加强农村食品监管,构建和谐新乡村

2012年12月27日 09:59作者:来源:大众网

加大投入,理顺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整合监管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食品安全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涉嫌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食品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集贸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督导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加强我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构建安定和谐新乡村的建议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曾多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小城镇及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安民之策。

长期以来,我省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大中城市,小城镇及广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处于滞后状态,其主要表现在:

(一)相关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二)食品生产加工业落后,卫生安全难以保障,食源性疾病多发。

(三)小城镇和农村食品市场假冒伪劣及过期产品泛滥成灾。

(四)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滞后,监管力量薄弱,监管体制不完善。

针对以上我省小城镇及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食品综合监管方面:一是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协调机制,落实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要采取签订农村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把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各个监管部门。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市、县(区)、乡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调机制的优势和作用。

(二)提高认识,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地向农民宣传普及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维权意识,提高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揭露、曝光农村食品安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大力宣传农村优质食品、优良食品品牌和优秀食品生产企业,增强群众消费信心,提高我省食品产业信誉。

(三)加快构建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快山东省农村食品三网建设步伐,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安全信息网”,形成长效管理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机制,达到标本兼治。

(四)完善制度,规范食品生产企业行为,切实抓好源头安全。

一要尽快建立健全适合我省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检验检测体系。

二要整顿和规范农村食品市场流通秩序,完善和落实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市场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食品质量承诺、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

三要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品企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构筑小城镇及农村食品安全防护网底。

四要根据各市、县(区)、乡的规模及分布实际,科学规划,加快小城镇及农村地区畜禽、蔬果定点检疫、检测和屠宰点建设。

五要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网,实现农村食品安全信息及时传递、资源共享,切实维护农 村消费者权益。

   (五)加大投入,理顺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整合监管力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食品安全执法队伍,严厉打击涉嫌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以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流动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食品商店、小餐馆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对象,加大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有效遏制农村集贸市场的假冒伪劣食品。同时,进一步完善重大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督导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编辑:司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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