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传远:强化我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2012年12月27日 10:39作者:来源:大众网

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典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议各地市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区)、镇(街)也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建设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市、县(区)政府负总责,镇(街)政府主管,村参与的配套联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视程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领导保障。

 

强化我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建设生态文明,就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年来,随着我省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市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市区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人居得到明显改善,城市形象日益明显提升。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环卫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城中村、背街小巷卫生“脏、乱、差”问题日益凸显,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省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加快农村垃圾治理,积极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势必提上重要议事议程。

    一、我省城乡环境卫生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我省城乡环境卫生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城中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卫生脏乱差。部分村居(社区)街头暴露垃圾随处可见,卫生死角久治不愈。二是建筑垃圾围城现象凸显。城市拆迁、沿街门头装修、城中村居民住宅自行改造产生大量建筑垃圾,需及时处理和消纳。由于村民环卫意识淡薄,建筑垃圾“空地放、路边堆、河床倒”,乱扔乱倒现象严重。三是农村环卫工作相对薄弱。目前,除市区及各县(区)以外,多数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农村环境卫生处于无序管理状态。四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目前,各区县虽然都已开工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但绝大多数乡镇没有垃圾收集设施,特别是广大农村,仍延续着千年不变的传统做法,垃圾随意露天堆放,自行“消化”或简易填埋处理,河床、水库、湖泊周边成为天然的垃圾场,废旧电池及农用地膜、塑料带等白色垃圾根本得不到无害化处理,对水源、土壤、大气等造成了严重环境污染。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思想认识不足。各级思想认识有待于进一步统一,对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二是工作机制有待于建立健全。市、县(区)、镇(街)、村四级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体系没有理顺,特别是镇(街)、村两级还未形成有力有效的工作机制,环卫管理界限不清、责任不明,导致村居卫生各自为政、管理断层、推诿扯皮、垃圾死角无人问津问题产生。三是资金保障不足。垃圾集中处理资金投入较大,各级各部门经费紧张,乡镇财政困难,投入不足。

    二、加快农村垃圾治理,推进我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的几点建议

加快农村垃圾治理,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生工程,不仅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还能够切实改变农村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环卫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一)加强组织与领导。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是典型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建议各地市成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区)、镇(街)也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建设部门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市、县(区)政府负总责,镇(街)政府主管,村参与的配套联动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重视程度,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稳步推进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领导保障。

(二)加快建立规范化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运作机制。按照规范化的要求,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乡镇中转、县(区)处置”的集中无害化处理运作模式。由农户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村设立的垃圾箱,由村保洁员将垃圾箱的垃圾收集、清运到村垃圾房,由乡镇或村将垃圾房的垃圾运至乡镇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后,用清运车运至县(区)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由县(区)负责将垃圾进行集中堆肥、填埋或焚烧处理。

(三)加快建设标准化、无害化的集中处理设施。按照处理无害化的要求,建设收运和处理设施。一是户配垃圾箱。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一户或几户配置一个垃圾箱。二是村建垃圾房,配备保洁员和保洁工具。根据村庄规模和规划,每个行政村或几个自然村设置一个垃圾房,每150户左右配置一名保洁员。三是乡镇设置垃圾中转站,配置从村垃圾房经乡镇垃圾中转站到县(区)垃圾处理场的垃圾专用清运车。

(四)探索建立多元投入的市场运作机制。按照投入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国债等国家专项资金的支持。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集中处理的扶持政策,鼓励工商资本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吸引各类资本投资经营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市场化步伐。按照经费保障制度化的要求,加快建立“县(区)为主、省级补助、村镇共担、农户适当缴费”的经费保障机制。

(五)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搞好城乡环境卫生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应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建议建立并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监督督查制度,加强政府层面的考核,做到定期检查、定期通报,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相挂钩,增强其责任意识。同时加大社会监督、舆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司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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