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将事业编临时工按照公益岗位安置

2013年01月29日 15:02作者:来源: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临时工这一部分的改革也应该且必须纳入改革范围。无论是以编制外管理的方式进行聘任,还是全部予以解聘,或者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都应该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不能让这种严重不公平、不合理又影响整体效率的制度继续存在下去。

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公益岗位的存在。现在开设的公益岗位远远不能服务于这个城市。我感觉公益岗位建设应将济南市市区马路站的指挥交通的辅警,济南公安系统内协警,济南市公职机关内勤,济南市福利机构服务人员,济南市城管中协管等有为这座城市服务的人员进行归纳为城市公益人员。济南市这部分人的学历一般都在大专以上,具有在内工作经验。济南市将其人才进行利用,工资采用济南市的人均平均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第一可以解决城市就业压力,第二可以解决人才的浪费,第三城市的经济发展会更快一些,第四也从此避开执法时出现问题“他是临时工”也便于管理。我认为这项措施利大于弊,建议两会人员给予提案处理。谢谢。根据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意见,2013年我国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在这之前可能也经历过多次这样的改革,但是,至少就山东省范围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都未涉及到临时工的问题。  

或许大家都不觉得这是个问题,但这样一个群体是确实存在的。所谓的临时工不是指的编外雇佣人员,而是很多连劳动合同都没签过的临时工作人员,但是又长期在事业单位从事与编制内人员同样的工作,不同的是薪资待遇。一般这样的临时工都没有任何社会保险,没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并且很多工资低于省要求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类临时工产生的原因是多样的,有的单位某些岗位缺人,但是又批不下编制,或是编制内人员被借调,只好外聘临时工。被聘的临时工作人员有些是想做短期工作,有些则是热爱这项工作却因专业不对口等原因不能考取编制。但是大多数在岗的临时工都毫无疑问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姑且不论他们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事业单位临时工的存在都是不合理的,是人事管理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畸形现象,不该成为认识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被忽略的一环。除了它本身的存在是一种弊病以外,在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过程中,临时工这一部分的缺失,也必然会影响到改革的整体效果。  

所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过程中,临时工这一部分的改革也应该且必须纳入改革范围。无论是以编制外管理的方式进行聘任,还是全部予以解聘,或者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理,都应该拿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不能让这种严重不公平、不合理又影响整体效率的制度继续存在下去。

责任编辑:司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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