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搜索:

一身正气维护税法尊严

2012-06-20 14:37: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198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泰安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税政科科员、泰安市市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科副科长、稽查分局局长、办公室主任、泰安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郭文利,男,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泰安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税政科科员、泰安市市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科副科长、稽查分局局长、办公室主任、泰安市市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近年来,他先后获“山东省国税系统文明税务工作者”、“泰山区双十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连续六年被泰安市国税局评为优秀公务员、文明税务工作者,被泰安市国税局记三等功两次,被山东省国税局记二等功一次。

    思想过硬 一身正气维护税法尊严

    参加工作以来,郭文利同志从最基层、最艰苦的岗位做起,忙起来啃方便面、通宵查账都是家常便饭,有时还得面对纳税人的不理解和各种诱惑。有一次某企业阻挠税务人员依法检查,在企业负责人粗暴地推攘过程中,郭文利同志的衣领被撕裂,但他始终坚持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经过六个小时的据理力争终于成功调取了账簿。当夜该企业负责人携带价值两万余元的高档礼品到郭文利同志家中“道歉”并请他“高抬贵手”,被他严辞拒绝。在任职税政科、稽查分局期间,郭文利同志直接参与的大小案件上百件,每一件案件都做到了程序严密、证据确凿,在历年省、市局执法检查和检察活动中,他所查处的案件复审合格率均达到了100%。

    满腔热忱 文明办税真诚服务纳税人

    工作中他是严格执法、大公无私的铁面人,同时也是文明办税,热情服务的贴心人。一次某企业向他咨询税收优惠政策时,他敏锐地感觉到该企业对税收政策产生了误解,在认真查阅企业的电子台账后,证明该企业前期多交税款21万元。在他的协助下,该企业及时调整了账务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了退税。在谢绝企业老板拿出的1万元感谢金时,郭文利同志解释到,他不会让属于国家的一分钱税款流失,也不会让属于纳税人的一分钱利益受到损害。

    热爱生活 执着追求绽放生命绿意

    生活中他摄影、书画、山东快板,样样精通,至今还保持着泰山区机关运动会百米跑记录。然而人近中年却罹患胃癌,精神和肉体饱受疾病折磨。手术后昏迷的一天里,他不断地呓语,令医生和护士落泪,因为病榻上他真正牵挂的却依旧是未完成的工作。他谢绝了同志们自愿的陪护和资助,却兴奋地盼望着同志们每周几次的工作情况汇报电话。只要一想到心中的这许多牵挂,他胸中就充满了勇气和斗志:做人要勇于挑战自我,决不能被疾病打倒。三个月后,他作为整个病区治疗期最短、康复情况最好的患者出院了,上海来会诊的医学专家称他为“一个奇迹”。当四个月后他满面笑容出现在办公室的时候,迎接他的是同志们感动的目光和发自内心的掌声。重回工作岗位,他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中,因为他热爱生活,热爱税收事业。

    锐意进取 不断开拓创佳绩

    往日,他所策划创意的“政工网站”被山东省国税局评为优秀创新项目,并被新华社内参、新华网、《中国税务报》等多家媒体报导和转载。如今,他又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国税文化建设、税源专业化管理等税收工作前沿。在他的倡导下,“开心工作 快乐生活”的文化理念在市区国税局深入人心,“关心年轻同志就是关心市区局的未来、关心老同志就是关心自己未来”的观念逐渐成为全局共识。在税收专业化改革的探索过程中,他大胆创新“征管信息处理中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了征管质效的进一步提高,他所倡导的“信息集权 职能分权”专业化管理模式更是得到山东省国税局高度评价,并受到省广播电台“主播走基层”栏目的关注和报道。
    郭文利同志在为国聚财的人生征程中一路夺关斩将,勇过思想关、业务关、金钱关、守成关和病魔关,不断奉献着自己的赤诚和力量,正如他在题为“感恩 快乐”的建局十年感悟中所说,“让我们放弃抱怨、冷漠,不用永无止境的欲望来为难自己”,要“从现在开始感恩每个给予你帮助关心的人,并用自己的智慧和努力来回报他(她)们”。他是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他用自己孜孜不倦的追求不断升高人生的标竿,不断拓展出生命的绿色,用满腔的青春热血奏响了一曲奋斗者之歌。

杨凯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