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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危不惧,英勇顽强

2012-07-20 14:02:00     作者:    来源: 大众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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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从警14年来,孙瑞昌同志在不同的公安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本着对党、对群众、对事业无限的忠诚,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和巡逻防控的第一线,用鲜血和汗水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

孙瑞昌同志事迹材料

孙瑞昌工作照

孙瑞昌工作照

孙瑞昌同志勇斗歹徒身负重伤

  孙瑞昌,男,汉族,1973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五莲县公安巡警大队大队长,一级警司警衔。该同志1997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巡警大队、刑警大队、县级机关巡防保卫大队工作,2010年9月主持巡警大队工作,2011年2月任五莲县公安巡警大队大队长。从警14年来,孙瑞昌同志在不同的公安岗位上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本着对党、对群众、对事业无限的忠诚,始终战斗在打击犯罪和巡逻防控的第一线,用鲜血和汗水践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誓言。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获“全市刑侦系统‘十佳破案能手’”、“全市公安机关巡逻防控工作先进个人”, 荣获县“五一劳动奖章”,被推荐为“全市敬业奉献模范”,被市局通报表彰2次,被县局嘉奖1次、通报表彰7次。他所带领的巡警大队被表彰为全市党政机关唯一的全省“工人先锋号”。
  一、政治坚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素质高
  孙瑞昌同志始终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利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从学校踏入公安工作岗位,他深知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的重要性,很快克服非公安院校毕业对公安工作不熟悉的困难,迅速调整自己全面学习,很快适应公安工作并融入到这支队伍中。作为一名普通的事业编人民警察,孙瑞昌同志丝毫没有失落感,总是将工作放在第一位,无论在任何工作岗位上,该同志都不忘加强学习,热爱本职工作,用他的话说:“工作岗位没有好坏之分,只要好好干,总会有成绩”。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干的,在不同的岗位上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工作中,该同志思想上要求进步,业务上勤学苦练,真正做到向书本学习,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虚心请教,各项工作始终冲在前头,走在前列,很快就在工作中崭露头角。在巡警大队工作期间,因政治业务素质高,表现出色,被调到刑警大队工作,刑警工作是公安机关的重头戏,工作任务繁重,刑事犯罪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没有一定的政治业务素质,很难适应侦查破案、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为了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水平,他又拿起书本、加强学习,迅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侦查员,成为大队的办案能手,在刑警大队工作6年间,该同志先后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0余人。并参与侦破了“2003. 4.22”长老庄抢劫杀人案、“2004.3.31”徐清晨故意杀人案、“2004.8.28”朱家老庄爆炸杀人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2004年8月28日清晨,许孟镇朱家老庄村发生一起恶性爆炸案,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案发后,孙瑞昌同志积极主动地参加了专案组,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立即投入排查走访等工作中,他按照专案组领导的工作安排,首先对案发村1800多个居民的年龄状况进行分类,列出年龄在15至55岁范围的人的性别、文化及居住情况,为专案组划分年龄段摸排犯罪嫌疑人提供了详细资料。之后,他参加摸排小组,深入90余户居民家中,对220余名村民展开细致地调查访问。为了尽快摸出有价值的线索,又不耽误农忙,他深入田间地头,甚至不顾疲劳,放弃休息时间,利用村民回家吃早、午、晚饭时间不停地走访调查,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为专案组尽快查获犯罪嫌疑人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破以后,孙瑞昌同志担任了主审和报卷工作,他认真制定审讯方案,迫使犯罪嫌疑人供述了爆炸杀人的犯罪事实,为打击和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时年被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二、临危不惧,英勇顽强,勇斗歹徒卫正义
  孙瑞昌同志嫉恶如仇,在群众的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总是不顾个人安危,冲锋在前。2011年2月15日凌晨2时10分左右,孙瑞昌同志作为副指挥长同值班指挥长姚建国在城区执行巡逻任务,行至县城富强路国税局路口北约300米处时,发现路边停放的一辆车牌号为鲁VJ1717的白色华普轿车形迹可疑,经检查发现车内无人,正在附近搜索时,发现一可疑青年男子,孙瑞昌上前亮明身份进行盘查,该男子称来五莲找人,在到车内找有关证件的时候,该突然发动车辆企图逃窜,孙瑞昌迅速冲上前去拉开车门进行制止,该男子避开前面停放的巡逻车,加大油门高速倒车,将站在车门另一侧的姚建国同志刮倒,孙瑞昌同志不顾个人安危,与嫌疑人展开搏斗,嫌疑人驾车疯狂以“S”形向后窜行,将孙瑞昌的双腿压致左腿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右腿胫骨平台撕脱骨折,为避免嫌疑人逃脱,孙瑞昌强忍剧痛,始终紧握方向盘,被拖行60余米后,嫌疑车撞在路灯杆上被迫停车,犯罪嫌疑人弃车逃窜,后于3月7日将该犯罪嫌疑人孙业良抓获并依法刑拘。经查:犯罪嫌疑人孙业良(男,29岁,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平原村人,2006年因破坏广播电视设施被安丘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于2月14日晚8时许,携带断线钳、剪刀、扳手等工具驾驶假牌照车辆从潍坊市潍城区窜至诸城市、五莲县城区,盗窃停放在小区和路边的汽车电瓶8块,价值5000余元。15日凌晨,在五莲城区盗窃一停放在路边的时代轻卡农用车电瓶时,发现巡逻民警对其作案车辆进行检查,该寻机疯狂驾车逃窜,将孙瑞昌双腿轧伤。在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孙瑞昌同志以临危不惧,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同违法犯罪分子英勇顽强地搏斗,义无反顾地用鲜血和生命保卫人民的利益,永葆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用实际行动维护正义,成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坚强扞卫者。孙瑞昌受伤入院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金华专门作出批示,市局、县领导专程到医院进行了亲切看望,对孙瑞昌同志在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临危不惧、勇敢顽强、勇于献身、不怕流血牺牲的大无畏精神给予高度赞扬。
  三、率先垂范,加强管理,身先士卒带队伍
  因工作成绩突出,2009年孙瑞昌调任县级机关巡防保卫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由于巡防保卫大队刚刚成立,工作尚在摸索阶段,孙瑞昌狠抓队伍管理,紧紧围绕县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处处身先士卒,研究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几乎每晚都要带班至零点,仅他亲自带班巡逻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余名,受到县局通报表彰7次,市局通报表彰1次,保证了政府首脑机关的安全稳定,营造了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0年9月到巡警大队工作后,孙瑞昌同志立足本职,创新工作,以抓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奋发有为的巡警队伍。他结合巡警工作实际,为加强队员的管理,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抓巡防队员内务管理下手,以制度约束行为,从容易引发问题的“酒、车、枪”抓起,先后制定出台了《巡警大队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巡警大队枪支使用管理规定》、《巡防队员日常考核细则》、《请销假制度》、《优秀队员评比及奖励办法》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在队员中开展评比奖励活动,激发了工作积极性,营造比、学、赶、超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平时注意对巡防队员八小时外的约束,以制度规范其行为,促进巡警大队的队伍正规化建设,使大队队员的整体面貌焕然一新,增强了大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他的带领下,巡警大队共巡逻破获案件8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3名,救助群众87名,为群众办好事30余件,被评为全市党政机关唯一的全省“工人先锋号”。
  四、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两袖清风不染尘
  孙瑞昌同志以对公安工作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展工作,始终紧绷执法为民这根弦,始终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对工作精益求精,对自己严之又严,自觉筑牢防腐拒变的防线,敢于喊出“向我看齐”的口号。作为大队领导,他没有感觉到丝毫的优越感,无论是值班备勤还是最艰难的合成追缉战,总有他身先士卒的身影,遇有同事家中有事,临时替班成了家常便饭。作为一名普通的民警,他的家庭并不宽裕,父亲身体长年有病,生活、治疗全部靠他负担,在刑警大队期间需要经常出差,儿子年幼,父亲无人照料,他都主动说服家人,克服困难,从来不向组织提困难和要求。作为一个领导者和执法者,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他始终坚持严格执法,清正廉洁,不吃请受贿,不徇私枉法,他坚信只有自身净,自身正,才能自身硬。孙瑞昌同志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是强者,在廉洁勤政方面他同样是强者。孙瑞昌同志每年办理刑事案件几十起,手中掌握一定的权利,但他始终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为金钱所动,从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无冤假错案,从不徇私舞弊,无吃请受贿等不法行为,在亲情、友情与金钱面前,表现了一名人民警察的高风亮节。正如他所说:权利是国家给的,是用来打击犯罪、服务人民,是用来为党和国家负责的,不能为了一己私利给鲜红的党旗和神圣的警徽上抹上一点灰尘。
  “关键时刻冲得上,生死考验豁得出”,这种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充分展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一个人民警察的优秀品德和崇高追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创先争优的优秀代表,是“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楷模,是加强“执行力、创新力、公信力”建设活动的榜样标杆。孙瑞昌同志以他的实际行动,践行了“忠诚为民、团结高效、廉洁奉献、实干争先”的五莲公安精神,诠释了人民警察用血诚守护一方安宁的崇高职业品质。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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