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汉法官坚守岗位24年

2015年05月04日 11:26作者:来源:大众网

裴海明,男,汉族, 1962年8月出生,祖籍河南洛阳,中共党员,黄岛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裴海明同志因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劳累过度,积劳成疾,于2015年3月5日清晨突发心脏病不幸离世。

  裴海明,男,汉族, 1962年8月出生,祖籍河南洛阳,中共党员,黄岛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裴海明同志因长时间超负荷工作,劳累过度,积劳成疾,于2015年3月5日清晨突发心脏病不幸离世。

  一位 53岁的老法官,在执行局拼搏了24年,用他那赤胆忠心,为民解决了2000多件案件。本来,在正月十五元宵节当天,他还要与执行局同事一起去执行一起案子。没有想到,刚出门就倒在地上,这位铁面无私的执行法官叫裴海明,他用坚实的步伐,写下了人生厚实、光彩的乐章。清明前夕,他的同事自发地来到他的墓前,追忆和他一起的 “战斗”岁月,追思在凌晨熹微的星光下他曾独行于乡间的小道,在酷暑焦炙的热浪里他曾穿梭在纷扰的执行现场,为的是让天平生辉。他就是裴海明,黄岛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厚道是他的本性,谦和是他的作风,明断是他的品行,公平与正义是他永远不懈的追求!

  坚韧   执行岗位坚守24年

  在法院工作的人都知道,执行工作苦、累、难,还得罪人,一般人在执行岗位上干三五年就要求调岗,裴海明则一干就是二十四年,经历了从书记员、审判员、庭长、局长等角色的转变,无论在哪个阶段,他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24年前,裴海明刚到执行局工作时,就率领四个办案组专门负责原胶南市大型骨干企业的案件执行工作,这些案件面广、量大、难执行,他总是把最难的留给自己。他所带领的办案组奔赴大江南北,西到天山脚下,东到黄海之滨,风餐露宿,虽身患多种疾病,却从未叫苦叫累,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在执行青岛恒丰机械有限公司一案时,因该公司拖欠原胶南市第三纺织机械厂职工工资款近百万元,导致600余名职工提起集团诉讼。该案立案执行的第三天,他便与其他办案人员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随后与镇党委、政府取得联系,果断采取措施,依法查封被执行人二十台设备。为使职工早日拿到工资,他带领办案组起早贪黑,仅用一周时间就将全部案款执行回来,并及时发放到职工手中。

  工作  人称“拼命三郎”

  初识裴海明的人,大多只注意到他魁梧的身材,说话时声音洪亮,根本感觉不出这是一位常年带病坚持工作、每天靠吃药来维持身体的西北汉子。但熟悉裴海明的同事都知道,他的办公室右边抽屉里随时放着好几种药,有降血压的,有降血糖的……而且逐年增加。

  记得在法院第一次组织干警到医院查体时,医生看到裴海明的心电图后大吃一惊,这哪像一个中年人的心脏,就像一个常年有病的老年人的心脏。从那时起,同事们才知道他的心脏不好,但他却依然坚持带头到外地执行,遇到矛盾冲突、有暴力倾向的当事人时,他都是最后一个离开执行现场。

  2014年7月,裴海明因多种疾病缠身导致双腿下半部分失去知觉,这才住进医院,医生说,“你再不住就要截肢了。 ”住院期间,他对全局干警提出任何人不准探望、庭长定期电话汇报工作的要求。

  誓言  执掌法律的天平

  裴海明从小在西北长大,骨子里透着西北人的豪放和执着,这种精神也带到了他的工作中。还是在执行局担任副庭长的时候,他带领执行干警到浙江执行一起案件,被执行人是一家在当地比较有名气的企业,裴海明在和同事一起进行查封、贴封条等执行公务时,被执行人找了十几个保安百般阻挠,甚至提出人身威胁。面对被执行人的无理行为,裴海明毫不畏惧,只身来到企业负责人办公室,经过耐心细致的明理说法,企业负责人终于被他的执着精神所打动,握着裴海明的手说:“放心吧,就冲着你,明天我也把钱打过去”。

  还有一次,有位申请人听说被执行人有“靠山”,担心官司打赢了拿不到钱,就带着礼物辗转找到裴海明家中,求他“多费费心”,被他当场严词回绝。裴海明说:“你相信钱,还是相信法律? ”几天后,这位已经领到执行款的申请人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感动地说:“请转告裴局长,我相信法律! ”“我相信法律! ”这无疑是对司法的最高褒奖。

  惋惜  生命定格在53岁

  裴海明去世的前一天上午还在分管副院长办公室汇报了一上午的工作,谈了2015年的工作打算,踌躇满志,还要大干一场,下午又给庭长们布置安排工作。正月十五那天早晨他天不亮就醒了,老想着年后的工作如何更好地开展,想着早点赶到单位。可是,他刚一出门,心肌梗塞毫无征兆地突然袭来,裴海明同志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在他去世后,从他妻子口中得知,裴海明在2014年夏天因腿疾住院期间就突发过一次心肌梗塞,幸好当时就在医院的走廊上,旁边有氧气瓶,及时进行输氧,才捡回一条命来。但这件事他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起过,出院回来后照常上班,如同没有发生过一样。

  感动  一个迟到的吊唁

  裴海明英年早逝,不仅领导和同事们扼腕叹息,就连他接触过的当事人也有不少得到消息后专门致电吊唁。这其中就有陈某,他在与办案法官通电话时得知裴海明去世后,竟然嚎啕大哭,可就在半年前陈某对裴海明还是满腹怨言。

  2006年5月,陈某借给崔某300万元在某村委会辖区内搞开发,该村委会提供70余万元担保。后因项目搁浅,投入资金难以回笼,陈某将崔某及该村委会告上法庭,经法院判决,崔某支付陈某310余万元,该村委会在7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09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崔某下落不明,村委会亦无履行能力,陈某既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崔某的下落,也不能提供村委会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该案陷入难以执行的困境。

  因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陈某变得焦躁不安,他认为执行不到案款就是法院执行法官不尽职,便通过各种途径给执行法官施加压力。裴海明对这个案子非常重视,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又多次约谈陈某。裴海明一方面督促办案人员多方查找被执行财产,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政府联系,要求村委会及时履行义务。在此期间,陈某曾一度息诉罢访,但一段时间后,又开始扬言要进京上访,并在网上发布过激言论,指责裴海明。裴海明没有对陈某产生偏见,反而更加执着地协调当地政府督促村委会履行义务,最终将村委会承担的70余万元执行到位,交到陈某手中。但陈某哪里知道,那些天,裴海明都是在带病坚持工作,躺在病床上还始终不停地过问陈某案子的进展情况,并电话协调有关单位督促履行。

  听到办案法官陈述案件执行的原委后,电话那头的陈某数度哽咽,最后放声痛哭。末了,陈某向办案法官说,“我对不起裴海明,现在我老伴在北京住院,我需要陪护回不去。等我有时间回青岛,一定要到裴海明墓前祭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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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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