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伤残退伍军人的追求

2015年05月04日 14:55作者:来源:大众网

如今在沂南县烟草公司工作。二十多年来,他把国家发给的近25万元的伤残抚恤金,用于慰问新老红嫂、关爱老人、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用实际行动发扬红嫂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

秦承明和帮助的少年谈心
  李先军,男,197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沂南县张庄镇朱家坪村一名退伍军人,如今在沂南县烟草公司工作。二十多年来,他把国家发给的近25万元的伤残抚恤金,用于慰问新老红嫂、关爱老人、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用实际行动发扬红嫂奉献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
  在部队时李先军就是技术能手,经常受到各级嘉奖,也是在那时他入了党,从此便以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李先军曾被部队选拔保送上军校,却在一次执行任务时落下残疾而错失机会。退伍时,李先军被评为二等甲级伤残军人。
  退伍后李先军的日子过的并不宽裕,妻子失业在家,孩子正上中学,所有开销都靠他每月工资维持。国家每年发给他2万多元伤残抚恤金,而他却把这部分钱全部用于帮助别人,奉献社会。"我虽然身体不如从前,但还有能力养活自己,而且我是一名党员、一名军人,国家给的钱,应该给更需要的人。"每年的春节、元旦、三八节、老人节、国庆节,他都带上妻子和孩子,去看望全国红嫂第一人、乳汁救伤员的明德英的后人,以及健在的红嫂范桂君、张淑贞、李秀莲、于桂兰,高希美,穆佃美和于爱梅等。在听红嫂亿传统、讲故事的过程中,让家人受到教育。一次,他在张庄镇指导烟农栽烟苗。突然,一位60多岁的大娘晕倒在烟田。李先军发现后,立即开车把老人送到县城的医院。然后,他又叫来妻子陪床、买饭,自己则又回到了栽烟现场。晚上,他又回到医院替老人结完账,和妻子一起把老人安全送回家。李先军说,像路遇车祸出手相助、救助乞讨者、帮助没有带足钱的大娘垫付电费等事情,做了多少件自己也记不清了。
  帮助失学儿童继续读书,是李先军惦记的事情。多年来,李先军一直救助着一个不幸的孩子。这位孩子的父亲见义勇为牺牲时只有28岁,母亲改嫁,当时仅有3岁的孩子只好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孩子上学后,李先军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了情况,便与学校及孩子的爷爷奶奶取得了联系。李先军一直为这个学生交着学费,并资助生活费和学习用品,每年要花费两千多元。李先军表示要帮助该学生上完大学,成为有用之才。冬天,为孟良崮小学的儿童送去棉袄,"六一"送去书包,这是李先军经常做的。
  李先军不仅自己助人为乐,在他的带动下全家人都十分热衷于帮助别人。2014年11月,中国红色文化促进会在沂南开展"全国抗战纪念地万里行"活动,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七十周年。李先军得知后与妻子任彩莲商量,决定以"红嫂家乡烟草公司一家人"的名义,向促进会捐助自己一个年度的两万余元的抚恤金,支持这次"不忘国耻、圆梦中国"为目的的活动。为此,促进会向李先军一家赠送了锦旗:"为红色文化贡献力量,为红嫂家乡增添光荣。"以表彰李先军一家作出的贡献。
  李先军无怨无悔投身于公益事业,与一掷千金的富豪慈善家相比,李先军捐的钱并不多;与"春蕾计划""希望工程"等公益项目相比,李先军做的事并不大。但他让人感动之处恰恰在于,作为一个平凡人的他在做着不平凡的事业。
  李先军先后被授予"沂南好人""沂南县关爱困境妇女儿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获得县委缴纳特殊党费"特别贡献奖",被公司评为"道德(爱德)模范""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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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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