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三位老人收获家庭温暖

2015年10月08日 10:51作者:来源:大众网

  李志欣,女,汉族,1955年出生,莱州市文昌路街道东山岭子村村民。

  6岁那年,因为生活困难,她被送给了养父养母。养母患病之后,她40多年如一日,细心照料。养父母和公公三位老人步入耄耋之年,生活不能自理,她把养父母接到自己家中,精心伺候,使三位老人在垂幕之年收获了家庭的温暖。

  养母从小患有胸膜炎,常常胸痛、咳嗽、胸闷、气急,呼吸困难,不能做重体力活。1974年,年仅46岁就办理了病退手续。李志欣就把家务全部揽了过来,不让养母受一点累。1979年,李志欣经人介绍与造纸厂工人鞠天利相识。鞠天利姊妹五人,他是老大,最小的妹妹只有七岁。婆婆四十岁时就去世了,公公从小两条腿不好,行动不便,没有多少劳动能力。李志欣不嫌弃家境贫寒的鞠天利,毅然与鞠天利订了婚,成了鞠家的“准”儿媳。她对公公说:“爸,您老放心吧,只要有我和天利吃的、穿的,就不能让您和妹妹们饿着、冻着!”

  婚后,李志欣同时要照顾三个家庭,往返于养父母家、婆家和自已的新家。在婆家,她接过婆婆留下的担子,伺候公公,照顾小姑们。当时,一个月工资只有10几块钱,每当下班回家,逢年过节,她都要给奶奶、公公、妹妹们买吃的用的。生活本已拮据不堪,而养母又得了糖尿病。那时候,养父一天的收入只有几毛钱,养母的退休工资每月也只有十八块钱,为了给养母治病,家里的钱几乎全部花光。她就和与丈夫商量每月再挤出十块钱为养母增加营养。随后养母出现了糖尿病并发症,反应迟钝、记忆力下降,老年痴呆等情况,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养父又突发心脏病,需要住院治疗。李志欣又将家中仅存的六千块钱全部取出。经过两次住院治疗,养父虽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也失去了自理能力。

  为了更好照顾三位老人,李志欣和丈夫商量把他们全部接到自己家里。她东屋腾出来让养父母住,公公住西屋。她和丈夫住中间,每天都要给三位老人擦洗一遍身子,三到五天刮一次胡子,每半月理一次发。洗衣服、洗床单被单、接屎接尿,天天如此。自己从不舍得吃肉,却经常给老人买肉买鱼。养母不能吞咽食物,她就把吃的打碎一勺一勺地喂,然后再伺候公公和养父吃饭,等一家人全部吃饱,洗完碗筷,李志欣累的吃不进饭了。

  养父时常动情地对李志欣说:“我自己养不出你这样的好闺女来,让你跟我受苦了!”李志欣一边给养父刮胡子,一边说:“爸,你和妈虽然没有亲生儿女,但我要让你和我妈这辈子比有亲生儿女的还要过得好!”

  2013年,当选“莱州市道德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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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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