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并举 依法调解

2015年12月07日 10:14作者:来源:大众网

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任劳任怨、忘我工作、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由衷敬佩和赞誉,是群众心目中的“和事佬”,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老黄牛”和“工作狂”。

  刘丰生,1956年生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莱芜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任劳任怨、忘我工作、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由衷敬佩和赞誉,是群众心目中的“和事佬”,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老黄牛”和“工作狂”。2014年5月13日,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才利民同志到莱芜调研人民调解工作时,对他执着、敬业的工作精神大加赞扬:“工作挺好,精神状态好。我看人家就是很敬业,说起话来条条是道,工作很有激情。做这个工作必须有激情,没有激情,没有责任心,肯定不行。要是那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肯定做不好这个。”

  2011年负责筹建“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来,他更是夜以继日、不辞辛苦地开展工作,坚持边筹建,边调解,边建章立制,建立了一整套严密规范衔接有序,科学合理的操作规程、调解员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调解程序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化。 既任管理员,又当调解员,凭着一颗火热赤诚而又朴实的心,化解调处了一起又一起医患纠纷。截至目前,他接待来人来电咨询6957人次,受理医患纠纷339起,调解结案334起(其中死亡纠纷83起),调解成功率达98.5%,自觉履行率100%,医患双方满意率达到99%以上。经他调解的纠纷无一例反悔、无一例上访、无一例民转刑案件。为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就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一名老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应有贡献。

  刘丰生同志先后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政法委评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被山东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并授予“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被莱芜市人民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1次。被莱芜市司法局荣记个人三等功7次,并授予“全市最美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但从他的脸上并没有看出一丝骄傲和满足,他说:“为民调解我尽到了自己的本分”,大家的认可是对我工作的最大鼓励,我会把这份心意深深的藏在心底,作为调解工作的最大动力。”

  对调解工作情有独钟

  刘丰生之自进入司法行政部门以来,无论是法律服务、法学教育,法律援助、还是医调工作,20年如一日,他认真研究、刻苦钻研涉医、涉法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书籍,成为了一位名副其实的“法律通”。 特别是他负责医调工作以来,他坚持专业性与人民性、原则性与灵活性、依法调处与温情化解相结合,积极探索建立了“德法并举、依法调解”“四步骤”工作方法调解经验,被省司法厅全省推广。坚持一是还原现场,查清事实。矛盾纠纷出现后,第一时间赶到纠纷现场,稳控局势,收集有关证据、证人证言,摸清吃透纠纷事实情况。二是于法有据,重在说理。调处纠纷时,摆明法律依据,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公秩良俗。注意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用以案说法等有效方法,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三是客观公正,合理赔偿。实行调解员回避制度和人民调解员自选制度,体现公平公正。根据责任等级、损害程度、赔偿项目和标准,合理赔偿。四是以人为本,案结事了。定期进行回访,关注调解效果,延伸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协调民政部门给予社会救助。

  他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德法并举、依法调解,客观公正的化解调处每一件纠纷,他注重利用“和为贵”的传统理念做调解工作,正是这种工作理念和调解方法,使大批疑难、复杂、重大死亡纠纷在他手中圆满解决。

  例如:2013年12月11日,市某医院拨打市医调委值班电话求助,发生一起“医闹”纠纷。患者蒋某因引产入住医方妇产科,行腹羊膜腔内利凡诺注入术,术后出现意识丧失,牙关紧闭,经抢救无效死亡。患方认为患者的死亡原因,是医方行麻醉术,操作不当造成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向医方索赔1000万元,聚集130余人,在医方门诊楼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烧纸钱,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工作秩序。刘丰生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疏导劝说,详细了解纠纷情况。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途径。对于死亡原因有争议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尸检,拒绝或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患方情绪激动,不同意尸检,陈尸手术室,严重影响了手术室的使用。刘丰生不厌其烦的多次找患方的亲属疏导劝说,引导患方依法解决,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患方同意调解,将蒋某尸体移放太平间冻存。

  2013年12月22日,医患双方来市医调委申请调解,患方向医方索赔1000万元,按照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索赔金额15万元以上的,应按规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医患双方责任。刘丰生引导患方先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医患双方同意委托山东大舜司法鉴所鉴定。2014年1月13日山东大舜司法鉴定所作出[2013]临鉴字第1036号鉴定意见:“医方对蒋某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该过错与蒋某某死亡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起主要作用,参与度56-95%。”刘丰生依据鉴定意见,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多次面对面、背靠背的做细心疏导、耐心劝说工作,医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医方一次性赔偿患者蒋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抚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78.9万元;其他事项互不追究。全市“医闹”人数最多、索赔数额最大、情绪最激烈的“医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像这样的案例在刘丰生的工作实践中数不胜数,以至于成为了刘丰生调解工作的一个长项和招牌,更为他赢得了诸多的荣誉。

  “社会需要就是我的选择”

  刘丰生已是一个年近六旬的人了,离岗不退位。赤心为人民。在筹建“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时,领导找他谈话组建医调委,他的回答只有一句话:“只要组织需要、工作需要我别无选择。”

  其实,刘丰生的身体并不好,工作出色全凭一股精神和干劲。1999年9月,他患腮腺肿瘤,行肿瘤切除术,术后右臂臂丛神经损伤,落下了右臂肢体活动受限,不经辅助胳膊抬不起来。他的妻子也体弱多病,经常住院,他就一边照顾妻子,一边开展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有人劝他说,“年龄不小了,别这样拼命工作了,早点退下来歇着吧”!可他总是笑着说:“能为社会做点具体工作,我很幸福。”

  医患纠纷纷调解更是一个苦差使,这不仅需要懂法律、懂人情、懂亲情、懂风俗,还得学会容忍医患双方的急躁心理和过激情绪。特别是调解过程中,由于医患双方当事人各自提出的调解意见差距很大。根据市政府《医患纠纷预防和调处办法》规定,索赔金额15万元以上的,应按规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医患双方责任。患方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学会和医院“老子和儿子之间的关系”,拒绝鉴定。每当这时,也是调解员最为无耐和工作最艰难的时候。

  例如:2013年10月2日,患者赵某因出血热入住市某医院急诊科,经及时治疗病情好转,10月4日转入普通病房治疗,10 月6日突然病情加重,经医方全力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聚集90余人,在医院大门口拉横幅、摆花圈、设灵堂、烧纸钱,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医院拨打刘丰生的电话求助。这天他的老父亲因病正在莱钢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他接到医院的求助电话后,没有多考虑老人抢救的情况,也没有考虑是“国庆节”假期,安排兄弟们在重症监护室门外等待抢救结果,自己驾车赶到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耐心劝说、细心疏导当事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医闹”只能激化矛盾,不利于解决纠纷。他反复讲解了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政府的有关规定,赔偿的范围和标准,鉴定的程序和责任的认定,人民调解的原则、性质、效力,调解的程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规定。患方情绪稳定下来,同意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患方调解意见,向医方索赔经济损失60万元,不同意鉴定。医方调解意见,通过鉴定机构鉴定,明确责任,再进行调解。医患双方调解意见差距很大,按照市政府的规定患方索赔15万元以上的,应按规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司法鉴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调解。患方不同意鉴定,医疗责任无法确定,赔偿无依据。调解进行到下午6点多了,双方僵持不下,调解陷入僵局。刘丰生劝说双方回去各自考虑考虑调解意见,明天继续调解。患方有一个亲戚说“你今天调解不了就走人,不能让他走了”,我听了这番话,一阵心酸,谁能知道我的老父亲还躺在重症监护室正在抢救,我的眼泪滚了几次差点掉下来,我强忍着说今天天也不早了,双方的调解意见差距比较大,你们回家考虑考虑明天新的调解,一定有一个圆满的解决。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莱钢医院,家里兄弟们都在抢救室门外焦急的等待,我找到大夫问,得知父亲抢救结果没有好转。

  第二天刘丰生不顾老父亲的抢救,为兑现自己的承诺,又赶到事发医院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新的调解意见没有多大变化。他找到患方家属从情理讲到法理、从有责任赔偿讲到无责任不赔偿,反复解读法律法规,你们索赔的数额按政府规定必须鉴定,如果你们坚持不鉴定,只能在政府规定的范围内协商解决。合情合理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咱们不能僵持在这里。他苦口婆心“嗓子说哑了,嘴唇磨破了”,面对面、背靠背的不知经过了多少个回合,执着的调解工作,感动了当事人的心,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医方一次性适当经济补偿给患者赵某死亡补金、丧葬费、被抚养人抚养费、精神抚慰金等11.5万元;其他事项互不追究。一起典型聚众“医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极度疲倦也在刘丰生身上显现出来,但是他感到矛盾纠纷化解的欣慰。

  用热血铸就社会和谐

  人民调解是一项化解矛盾、维护团结、促进和谐的重要工作,是一支促进社会稳定安宁的重要力量,医患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更是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阻止矛盾激化、实现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刘丰生,负责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深感责任重大,所以,从接手医患纠纷调解的第一天起,他就以一个老党员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社会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满腔热情地投入工作,他不计报酬、兢兢业业,没有正常的作息时间,没有正点的一日三餐,总是在最困难、最危险的地方出现,不顾身体状况、不顾自身安危,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老司法行政工作者、老共产党员献身事业的铮铮誓言。

  例如:2014年3月13日,这一天是刘丰生一生最难忘的日子,老伴因病确定下午在市中医医院做手术,早晨6点08分,市某医院分管院长拨打刘丰生的电话寻求帮助,发生一起死亡纠纷。患方家属情绪非常激动,聚集80余人到急诊科,围攻医生并发生口角,肢体接触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办公室物品大量损坏,陈尸急诊科,严重扰乱了医方的工作秩序。他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发展,他先找到患者家属了解情况。2014年3月10日患者李某,因“转移性右下腹痛”入住市某医院小儿外科,初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家属意见给予保守治疗。3月12日23时,患者出现腹痛及全身不适等症状,病情加重,转入急诊科,医方组织ICU、儿科、心内科、急诊科等专家会诊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医生未尽到责任,抢救不及时,导致小孩死亡。他耐心劝说,反复解读法律法规。从法理讲到情理,从依法维权讲到理性解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地做安抚疏导工作。患者家属情绪稳定下来,协助医患双封存病历和实物。询问主治医生诊疗情况。一场“医闹”纠纷走上了正常的解决渠道。经双方协商同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他回到老伴做手术的医院已是晚上7点多,老伴早已推出手术室,躺在病床上。他对老伴说,“我对不起你……”老伴看着他愧疚的样子,眼含热泪默默无语。当他发现老伴左手腕以下被截肢时,头一懵就像五雷轰顶。他强忍着控制住眼泪,自己未能尽到丈夫的责任,感到非常愧疚。但是医患矛盾得到了解决,他感到非常值得。

  事后,院长心有余悸地说:“看到你被围在中间,我们真怕伤着你。但是你一来,我们就松一口气了,心里就有底了。”

  老骥伏枥,不坠青云之志;身残志坚,情注社会和谐。近几年来,经他手的纠纷,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达成调解的协议无一例反悔、无一例上访、无一例民转刑案件。以至于成为远近闻名的“和事佬”、“调解通”。得到了当事人认可,赢得社会的称赞。他架起了医患连心桥,用自己的微薄之力,托起了一盘良心的天平,为社会稳定和谐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平凡的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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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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