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底线 践行诚信之约

2016年09月02日 14:07作者:来源:大众网

  继承“诚实而无欺”粮食人传统

  践行“无信不以立”新时代精神

  刘丙坤,男,1968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济南市历城区军粮供应中心主任。

  刘丙坤16岁参加工作,先后干过基层粮所的营业员、防化员以及调运员等多种岗位,靠着多年来坚守的“诚实而无欺”、“无信不以立”的承诺,在粮食系统一干就是32年,如今成为了历城区粮食系统“诚实守信”的一面旗帜,2015年被历城区授予“文明历城人”、“历城区诚实守信模范”荣誉称号。

  回顾刘丙坤同志的工作经历,还要从他刚参加工作之初说起。那时,刘丙坤刚刚初中毕业,为了养家糊口,他主动找到老父亲,要求到全粮食系统最偏远的柳埠粮所工作,他的父亲同样作为扎根山区一名老职工得知后激动的说:“你能自己主动要求到柳埠粮所工作,我很高兴,基层粮所最苦最累,不管干什么,都要讲诚实,真付出,继承好粮食人的老传统,做一名合格的粮食人”。这些年来,刘丙坤同志就是靠着“粮食人”的这些老传统,一步一步的成长起来。

  一句承诺,践行诚信之约

  刘丙坤同志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就是营业员。有一天临近下班时,一位老同志前来买粮,闲谈时得知,这位老人叫李洪友,家住柳埠镇突泉村,是一位离休老干部,由于年老体弱,每次买粮都要早起赶路,天黑以后才能回家,而且每月至少要跑两三次。他还从当时的柳埠粮所王永河所长那里了解到,像李洪友老人这种情况,方圆几十里还有六、七位。那晚,他二话没说,装上粮食骑上自行车把李洪友老人送回了家。回来以后,他斩钉截铁的对王永河所长说:“王所长,这些老人买粮太难了,以后我愿望每个月义务为这些老人家送粮”。

  从此以后,刘丙坤为了这一句话,开始利用休息日节假日,坚持为老人义务送粮。在近6年的时间里,骑行1万多公里,平均每户送粮4800斤,骑坏了3辆自行车,磨破了20多双胶鞋,直到调离了工作岗位,把这项工作又传给了下一任,为此,1988年被历城区政府评为“历城区服务标兵”。

  一个岗位,担当诚信之本

  1995年,受国家粮管理体制调整的影响,粮食市场全面开放,30余个基层经营单位处于亏损边缘,“乱签合同瞎经营,到处亏损欠款多”的现象非常普遍,当时粮食局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决定成立经营管理科。经过层层选拔,刘丙坤同志脱颖而出,担任副科长主抓粮食贸易经营管理工作。

  上任之初,刘丙坤同志就碰到了一件拷问良心的事。1996年夏,原华山粮所与上海原第五粮库签订了一批1万吨的玉米销售合同,双方约定以0.35元/斤的价格销售,且价格可以随市场在交货期内合理浮动。1个月后,价格出现了大幅上升,如果以新价格履行合同,华山粮所可以多获利10万元。刘丙坤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终止了以新价格履行合同,仍然按约定价格履行。他说,虽然我们少赚了钱,但是讲诚信比赚钱更重要。事后,上海原第五粮库主任说:“如果每个人都像刘科长这样,我们的生意将会做得更大”。

  此后,刘丙坤同志更加清醒认识到,不管做任何事情,讲诚信才是人生的根本信条。当年,刘丙坤同志就在全系统叫响了“无信不以立”的口号,为每个经营单位都设立了“诚信员”,当好经营活动的“守门员”,使“诚实经营”活动成为了整个粮食系统的“标杆活动”。刘丙坤同志担任经营管理科副科长的四年间,经过他手中核准签订的合同达1000余份,为粮食系统避免了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一个信条,坚守诚信底线

  2004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刘丙坤同志开始筹备历城区金德利公司,目前快餐连锁店达到10多家,每年销售收入达到了上千万元,解决各类就业岗位100余个,连续多年被济南市粮食局评为“诚实守信企业”。

  2008年6月,某面粉加工厂的李经理为推销其生产的面粉,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刘丙坤同志,但是由于该面粉加工厂没有获得其质量认证体系,便断然杜绝了供货要求,事后,李经理又通过送卡、送物等方式疏通关系,都被刘丙坤同志拒绝了。刘丙坤同志总是这样说:“我们做食品,做的是良心,卖的是放心,老百姓吃的是安心。如果我们不讲诚信,就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就对不起老百姓。”近年来,正是这种“以诚为本,以诚为伴”的理念下,历城金德利公司先后捡到并偿还了顾客丢失的各类物品以及现金多达10余万元,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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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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