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路上加油人

2016年09月30日 12:29作者:来源:大众网

 

  刘明,男,1959年11月出生,山东济宁邹城市人,中共党员,现为邹城市兰星石油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多年来公司以良好的信誉、优质的油品和他良好的人品,赢得了社会各界广大客户的认可和全体员工的信赖与尊重。他在企业发展创效益的同时,不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满腔热情贡献出一名企业家的应有之力。

  承担社会责任,开启助学之路

  扶贫先扶智。刘明一直特别关心教育事业,2005年公司设立“兰星励志奖学金”,十一年时间里,企业共捐资418.4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445人。2006年8月,在刘明的积极倡导下,与张庄镇党委政府联合,举办了捐资助学活动,资助了16名贫困大学生,每人给予3000元先期资助。作为首批被资助的大学生高静,刘明每年资助高静8000元,帮她顺利完成了本科学业,并资助她考上了研究生。

  十年热心奉献,足迹遍布城乡

  2006年以来,刘明连续十年在张庄、大束、看庄、香城等资助贫困大学生400余名,向邹城慈善总会捐款200万元,建立教育基金,专门用于捐助学生,范围涉及到香城、张庄、石墙、大束、看庄、峄山等乡镇。2013年捐资30万元,帮助城前镇中学建设塑胶操场一座。2013年出资8.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29人。2014年与邹城团市委合作捐资11.7万元,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39人。2015与邹城团市委等单位再次合作,出资12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40余人。2016继续与邹城团市委等单位再次合作,出资12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40余人。邹城市第一中学建校60周年时捐赠3万元。同时对于特别困难的优秀学子实行一对一帮扶工程,从上大学到读研,生活费、学费包括开学准备的学习、生活用品都是兰星公司全资资助。他还向邹城市创业促进会捐款20万元,促进青年就业创业。

  情系家乡父老,助力小康之路

  2011年他捐助30万元,帮助香城镇北齐村建设村居道路硬化工程,解决了“行路难”的问题,2013年他拿出6万余元,帮助北齐村建造了纯净水供应站,让北齐村的父老乡亲免费喝上了纯净水。2014年年底他又购买了价值6万元的被褥等床上用品,慰问了北齐村的父老乡亲。2015年又为村里道德模范评选购置了丰厚的奖品,村民生活品质得到较大提升。

  企业要创利润,更要有社会责任。兰星石油公司连续三年被山东省评为民营企业公益之星,先后六次获得济宁地区百强民营企业,多次被邹城市评为质量信得过单位。刘明也连续多年担任济宁市人大代表,先后荣获“感动邹城十大道德模范”“慈善之星”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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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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