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起希望的女法官

2017年09月04日 17:05作者:来源:大众网

   

  

  范红艳,女,49岁,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山东省党代表。

  范红艳自1998年以来,以“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为己任,长期致力于青少年犯罪的审判、帮教和预防工作,用热心、耐心、细心、诚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了法律保护伞,被许多失足青少年尊敬地称为“法官妈妈”。她在少年审判方式改革、失足少年帮教、青少年犯罪预防方面做出的突出成绩,在全国法院系统形成较大影响,形成的“范红艳工作法”受到最高院领导肯定。

  范红艳热爱少年审判事业,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对每一个失足少年做到了像母亲对待孩子一样动之以情,施以关爱;像教师对待学生一样晓之以理,引导启发;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矫治心灵,促其自新。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她积极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先后建立了社会调查、心理评估、分案审理、圆桌审判、合适成年人、法律援助、刑事和解等适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流程。为使失足少年能够彻底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她对未成年犯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继续跟踪帮教、回访考察。建立了爱心学校积极组织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五老”人员、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与失足少年结对帮教;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轻罪未成年人前科封存消灭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刑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她热心为失足少年解决复学、就业困难,提出了“三动员”,即动员学校,给其一张课桌;动员社会,给其一份工作;动员家庭,给其一份鼓励。先后救助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以及辖区内急需救助的重病少年30万余元。救助9年的贫困少年自主创业,年收入20万元;救助6年曾经割腕自杀的烧伤女孩扬起生活的风帆,结婚生子;救助5年身患败血症、尿毒症、红斑狼疮的16岁少年及其贫困家庭走出绝境……

  范红艳热心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与汗水,付出了常人难以想象的艰辛劳动。先后创办了泰安市八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暨法制教育基地。她担任着山东省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成员、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护航行动”讲师团成员、泰城二十余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积极开展“法律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厂矿、进警营”活动,传播法治思想、传播法治理念近几年,先后作法制报告400余场,邀请师生旁听案件审理160余次,指导学生举办“模拟法庭”150余场,教育青少年20万余人次。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有效地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护意识。

  十九年来,范红艳用母亲般的情怀,挽救失足青少年,给予他们亲人般的关怀和帮助;用不平凡的坚持,走进一个个社区和学校,作提高青少年道德和法律修养的布道者;用平凡的举动,帮助贫病幼弱者,让他们感受社会大家庭的温暖;用柔弱的双肩,撑起父亲患癌、兄长残疾的困难家庭,把三个侄女和儿子培养成大学生、硕士、博士。以一颗至诚至爱之心,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先后被授予山东省十佳女法官、省道德模范、感动齐鲁政法人物、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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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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