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高捷说:“一天怎么也有八、九十个电话反映团购或者是网购的问题。” (记者 李明 摄)
相关人士做客济南政府网“政务访谈”,解答消费者网上提问
保健品“免费体验”需留神儿、“虚假广告”应提防、网络团购注意留证据……9日上午,济南市工商局副局长杨先杰、济南市卫生局副局长张继勇、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巡视员宋尔良、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丁正罡、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高捷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做客济南政府网“政务访谈”,就“3·15放心消费”接受市民网上提问,并进行了现场解答。
记者 李明 实习生 党洋
团购、网购成为网友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随之而来的电子商务投诉也愈演愈热。仅“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2011年就接到近10万起涉及全国网友的电子商务投诉。9日上午在济南政府网“政务访谈”现场,就有不少消费者因为团购、网购无法维权而发愁。
“一天怎么也有八九十个电话反映团购或者是网购的问题。”济南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部主任高捷说,“团购、网购问题目前是消费者协会受理工作的热点和难点。”
“凡是团购、网购,没有消费凭证,消费者协会没办法受理,我们很难帮到权益受侵犯的消费者。”高捷急切地说,“希望有关部门监管网购,让网店与实体店的经营方式一样,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样就能投诉有方,投诉有对象。我就想建议有关部门看看怎么能规范网店,我们正在联系有关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8日发布的《2011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团购网站的数量为3909家。2011年中国团购网站倒闭数量持续增长,远大于新增网站数量。2011年12月底,我国倒闭的团购网站达到1960家,而同期新增的团购网站数量仅有66家。网友投诉涉及各大网购网站发货迟缓、售后滞后、虚假促销、网络传销、网络钓鱼等问题。
特别提醒
网购请妥善保存好订货单据
网购中的欺诈行为应该如何防范?济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网络购物中,一定要变被动为主动,不要轻易作出付款后再验货的承诺,不要轻易将钱款交付给商家或快递员。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的,应当拒绝签收。同时,参与网络购物时,一定要妥善保存好订货单据(如网页记录、电话录音、短信留言、聊天记录、购物协议等)。
“保健食品”非药物,“免费体验”要留神
现在越来越多的老百姓服用保健食品,但有时心里不踏实,担心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提醒大家,保健食品是指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它的基本属性是食品,而不是药品,所以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用来预防和治疗疾病。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注意:一是尽量选择大型的商场、超市或者连锁药店等正规渠道购买。二是在购买的时候,注意查看包装上面是否有保健食品特定的“蓝帽子”的标志,以及产品的批准文号。三是仔细查看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是不是规范。四是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
“虚假广告”应提防,维护权益要证据
近几年来,“虚假广告”铺天盖地,网友在线反映了一些诸如此类的问题,例如,培训机构打着有资深专家授课的幌子骗人,影楼派发“免费拍摄”摄影卡,但洗印和照片相框都要另掏腰包等。
“发布虚假广告的我们会进行处罚。”济南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这种消费时,一定要冷静、理智,对有偿赠送的完全可以拒绝,如果有强买强卖的行为可以去投诉。当消费者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在维权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并将口头约定变成文字的约定。另外,他们也在规范和查处虚假广告。在广告发布过程中,建立广告档案,通过发布行政告诫、预警指导的职能,规范发布行为。对发布的虚假广告,情节轻微的首次给予告诫,如果不按要求整改的要给予行政处罚。严厉查处虚假广告,积极加强与宣传、卫生、药监、广电部门的合作,及时掌握媒体广告的动态,有效提高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