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涛:基层法庭的办案状元

2012-10-23 15:02:00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八大代表王永涛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7年,多年的经历铸就了他一身正气、坚韧不拔、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在审执的4500余起各类案件中,无一矛盾激化、无一越级上访、无一重大改判,被誉为“沂蒙办案状元”。

  □ 本报记者 韩希江

  十八大代表王永涛在基层法庭工作了17年,多年的经历铸就了他一身正气、坚韧不拔、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在审执的4500余起各类案件中,无一矛盾激化、无一越级上访、无一重大改判,被誉为“沂蒙办案状元”。
  兰山区法院地处临沂中心城区,是全省办案总数最高的基层法院。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民事小案每年多达5000起,占民事案件总数的80%以上。善于总结,勤于探索,最大限度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是王永涛的工作追求。
  法官是伸张正义的实践者,不徇私情、公平正义是执法者的生命所在,对此王永涛深有感触。刚参加工作的王永涛,接手的第一个案子就是好友小王作为甲方代理人的借贷案。本就感觉胜券在握的小王知道王永涛主审,当即就给当事人打了保票。可经过调查后,王永涛认定借条中的钱款已归还,判甲方败诉。小王十分愤怒,骂王永涛“铁石心肠”、“无情无义”。王永涛心里不是滋味,但面对正义和法律,他又问心无愧。
  家庭纠纷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但王永涛偏不信邪,凭着对事业的执着,成功摸索出了法、理、情有机结合的“四三三四”调解法,即:把调解贯穿庭前、庭审、庭后和判后四个环节;抓住利益平衡点、感情契合点、化解突破点三个节点;侧重诉讼成本过高、弱势诉讼群体、容易矛盾激化的三种类型;把握多元调解、风土人情、法制教育、及时判决四个结合。17年来,王永涛所承办案件的调解撤诉率高达75%,受到司法界的充分肯定。
  17年的审理工作,王永涛接触到各层面的当事人数万人,各种诱惑形形色色,但他总能保持清醒头脑,经受住了“人情关、亲情关、金钱关”的考验。有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老胡在开庭前,将15000元现金偷偷塞到王永涛的抽屉里。最终,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老胡同意赔付原告35万元。原告走后,王永涛立即把老胡叫到办公室,原封不动地把15000元递给了老胡。老胡愕然道:“事情都结了,我很满意,你怎么还提这事?”“案件没有结果之前,我想退给你,你心里肯定犯嘀咕,你接受调解就是对我工作最大的支持。其实大家的心里都盼着法官公平公正、清正无私,我跟你们的想法是一样的。”一番话,老胡激动无语。
  17年里,王永涛用坚韧、热情和强烈的社会责任心,扎根基层人民法庭,用清正廉洁维护法律的尊严,用实际行动诠释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塑造了人民法官的光辉形象。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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