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学生聚众斗殴 德育缺失令人担忧

2012年11月28日 13:05作者:来源:检察日报

2010年至2012年上半年,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在校生聚众斗殴案5件28人,占同期聚众斗殴案件涉案总人数255人的11%。而2008年、2009年该院均未曾受理过此类案件。

  在校生聚众斗殴,竟向对方“下战书”

  2010年至2012年上半年,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在校生聚众斗殴案5件28人,占同期聚众斗殴案件涉案总人数255人的11%。而2008年、2009年该院均未曾受理过此类案件。在校生聚众斗殴案件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有组织有策划,令人不寒而栗

  办案人员介绍,这些在校生嫌疑人均为普通高中或职业中学男生,平均年龄17岁,并且多数人在校表现较差。其中公立中学学生15人,民办学校学生6人,职业中学学生7人。这些学生不思进取、生活空虚,“哥们义气”严重,有的还有早恋、沉迷于网络等不良行为。2010年10月13日,某民办中学17岁男生王某得知另一学校男生朱某追求自己“暗恋”的女生,为给对方个“下马威”,王某纠集本校学生多人与朱某等数人“决斗”。据检察官了解,王某在校表现很差,有严重旷课、违规记录。

  “事先纠集、组织和策划,具有明显的犯意。”办案人员说,这类案件起因多为争强好胜、负气斗狠;或宿有积怨、伺机报复,也有的是为了同学、朋友“出头”。参与斗殴双方事先都有聚集人员、策划准备的过程,有的甚至通过“下战书”约定斗殴时间和场所。2010年5月3日,17岁的男生郭某的妹妹被外校学生商某“欺负”,他遂打电话与对方互骂,并通过手机短信相约各自带人斗殴。次日中午,郭某果然纠集几名同学并通过网络招集多名网友“赴约”斗殴。

  据介绍,5起案件中4起有持械斗殴情节,所持凶器有砍刀、砖块、伸缩棍、木棒等。参与人数少则十余人,多则数十人。如某职业中学学生路某、王某等人聚众斗殴一案,他们8人窜至另一班级殴打其他学生,被该班10余名学生反击。路某等人自觉吃亏,随即返回宿舍拿来砍刀报复。几个“回合”之后,造成3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斗殴结果严重,社会危害严重,令人难以想象。”办案人员说。2011年1月24日,某中学学生彭某与朱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双方遂纠集本校生多人到学校附近小巷内斗殴,其中两名学生被刺死,三人受伤,在全县引起震动。在5起案件中,斗殴地点发生在校内2起,学校附近2起,发生在公共娱乐场所1起,对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原因不单单在学生身上

  办案人员认为,在校生聚众斗殴有多方面原因,须引起足够重视,“否则将严重影响下一代健康成长”。

  首先是聚众斗殴学生自身的原因。高中或职中阶段学生多为16岁至18岁,正处于青春期,法治观念淡薄,自我控制力差;思想偏激,容易冲动、不计后果;盲目追求“江湖义气”,爱表现、爱逞强。部分职中学生因缺乏自信、对前途悲观失望、自暴自弃,“拜把子”结成小团体的现象也很普遍。他们往往行为乖张、是非不分,通过藐视法律与道德来张扬“个性”,极易参与聚众斗殴等犯罪。

  “重分数,轻德育”,校方忽视管理是第二个原因。公立中学过分看重“分数”、“升学率”,弱化德育和安全教育,忽视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民办中学和职中办学质量良莠不齐,普遍存在管理混乱、纪律松弛现象,致使一些自律意识差、涉世不深的学生因交友不慎等原因走上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道路。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学校对学生中存在的暴力倾向疏导不力、缺乏矫正办法,对一些校园暴力事件处理不及时等,也给聚众斗殴犯罪的滋生提供了空间和土壤。

  家长管教不善,家庭溺爱导致孩子性格偏激。在参与聚众斗殴的学生中,独生子女占绝大多数,家庭的溺爱致使他们形成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导致其形成一种“攻击型人格”。与同学相处稍有矛盾,便拳脚相向;有的父母对孩子物质方面的要求有求必应,对子女身上表现出的苗头性问题却视而不见,甚至包庇纵容。还有一些单亲家庭的孩子缺乏关爱和安全感,在参与聚众斗殴等团伙犯罪过程中寻找精神寄托。

  “负面社会氛围感染,将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引入了邪路,不可不引起重视。”办案人员如是说。社会领域中的江湖义气等不良风气对在校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部分学生错误地把蛮横动粗当成“勇敢”,把哥们义气当成“友谊”。在社会文化环境方面,以暴力、色情为主要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网络游戏充斥市场。一些学生沉溺于暴力游戏不能自拔,仿效影视剧中的黑帮犯罪情节行事,极易铤而走险。(王威)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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