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逼真的“模仿”也是假的

2013年09月19日 09:26作者:王红军来源:大众日报

一边,北京梁林故居遭强拆、广州民国建筑金陵台被铲平,文化遗产频频告急;一边,陕西省要斥巨资建“新阿房宫”、某地要复建老火车站……带给我们无尽的遗憾与思索。对于古建筑的复建,《文物保护法》第22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一边,北京梁林故居遭强拆、广州民国建筑金陵台被铲平,文化遗产频频告急;一边,陕西省要斥巨资建“新阿房宫”、某地要复建老火车站……带给我们无尽的遗憾与思索。与普通文物不同,古建筑等文化遗存一旦消失,这个遗憾就永远弥补不了。

  在二战后期,梁思成曾劝阻了美国空军对日本奈良的轰炸。梁思成说,“要是从我个人感情出发,我是恨不得炸沉日本的。但建筑绝不是某一民族的,而是全人类文明的结晶。奈良的唐招提寺、法隆寺,那是全世界最早的木结构建筑,一旦炸毁,是永远无法补救的。就像希腊的巴特农神庙,现在只剩下一些短柱了,它辉煌壮伟的原样,现代人谁也无法见到了。外行人往往误以为完全可以重修再建。然而,在巴特农神庙的残址上,再竖起几根石柱,补上精美雕塑,那就像给维纳斯补上断臂,那还能是巴特侬?还能是维纳斯吗?”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发现,我国有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其中很多是被各类建设行为毁掉的。

  从我省数字来看,第三次文物普查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万多处,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21155处,但在第二次文物普查至今的20多年里,我省有1588处不可移动文物消失了,其中济南、济宁和泰安市的消失量较多,其次为枣庄、滨州和淄博市。

  这次普查,乡土建筑、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空间、老字号等成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些品类在此前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些消失的文物遗存,以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及石刻类居多,但古建筑以及近现代建筑的消失量也不少。

  对于建筑消失的原因,有关专家认为,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导致部分古建筑以及近现代建筑消失。而古建筑等文化遗产是一个地域的文化名片,也是旅游和相关文化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资源,不可复制,更不可替代。遗憾的是,遭遇消失命运的并不在少数。

  我们能否通过复建来挽回逐渐消失的记忆?如果一座建筑对整个建筑群或者当地人民确实重要,复建并不完全没有意义;但如果只是为了传承文化符号或“记忆”,那就没有必要了。我们重建的不是“文物”,仅是建筑群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而已。

  对于古建筑的复建,《文物保护法》第22条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在原址重建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

  这条规定有“可以商榷”的内容,但我个人认为,巨资复建只会让人感觉是“自己打自己耳光”。我们完全可以在原址上立一块“标志”,将其原来的历史文化价值、被拆除的原因等标注清楚,有勇气来承认自己犯下的错误。一些曾经辉煌的古建筑,复建得再好跟过去又有什么关系呢?消失了就永远没有了,再逼真的“模仿”也是假的。

  圆明园、阿房宫、金陵台以及各类古城……我宁愿站在这些遗址去回味,也不愿意去欣赏那些金碧辉煌的复古建筑群。那些已经消失了的文化遗存,就应该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在记忆中去想象、完善它,这是对已消失的文化遗存更好的保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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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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