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日报:潍坊文化潮涌和风劲

2013年09月22日 10:30作者:来源:潍坊日报

2012年,潍坊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加快建设“文化潍坊”的要求,把文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落实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文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2012年,潍坊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加快建设“文化潍坊”的要求,把文化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落实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文化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深入实施,不断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四德”工程建设,启动潍坊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推进全民阅读活动。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创新开展“修身律己做文明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稳步实施乡村文明行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典型宣传取得新进展,涌现出以沈星为代表的一大批先模人物,组织王钦峰、杨守伟、沈开未等先进典型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

  舆论引导水平稳步提升。重大主题宣传卓有成效,围绕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点节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特别是重点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取得新突破,着力做好新闻发布工作的计划性、即时性、指导性和应急性建设,策划指导全市召开新闻发布会120余场,牵头组织举办57场主题新闻发布会。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成效显著,在主流新闻网站登载正面报道文章2万余篇;举办3次全国网络媒体潍坊行活动,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进一步完善网上舆情分析、研判、引导、处置四大常态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报道机制。

  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加快大型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市民文化艺术中心加快建设,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设施投入使用,图书馆、科技馆陆续建成,大剧院、音乐厅加紧施工,“十艺节”五大演出场馆改造建设扎实推进。深入实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全市40%的镇街综合文化站达到500平方米以上标准,60%的行政村建起100平方米以上的文化大院,85%的镇街和65%的社区建成文化共享工程规范化服务站点,建成标准化公共电子阅览室108个,农家书屋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城市数字影院建设任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9.8%。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700万元,深入推进各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了“周周有活动、月月有演出、节日有庆典、人人都参与”的生动局面。

  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大力加强园区基地建设,全市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数量居全省首位,积极培强做大会展产业,全市重点调度投资过千万的文化产业项目达213个,计划总投资1131亿元。其中,开工建设投资过亿元文化项目146个,完成投资280.6亿元。着力打造潍坊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特色品牌,规划建设潍坊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不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广新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报业、广电两大集团综合实力均进入全国地级市30强行列;对全市广电网络进行全面整合,各县级分公司均已实现资产转换,3家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加快转变体制,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组建了潍坊演艺公司。我市第三次被评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地区。

  文化艺术创作取得新成绩。突出抓好“十艺节”精品生产,对大型现代京剧《潍县县令郑板桥》进行深度加工创作;打造“十艺节”新创剧目《李二嫂的新故事》;小品《骆驼石》等8件作品入围“群星奖”省选拔赛。推动各门类艺术创作全面繁荣,新创长篇电视剧《梨花峪》、《花好月儿圆》,电影文学《山东汉子》完成剧本创作,电影《县委书记王伯祥》和电视剧《风雨南洋》、《我是风筝你是线》、《年画》等一批作品进入拍摄或筹播阶段,《潍县集中营》、《永远是春天》、《另类村姑》等多部优秀电视作品在央视播出。我市获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组织工作奖,有11件作品在第五届山东省“泰山文艺奖”评选中获奖。

  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加强。扎实推进潍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规划顺利通过文化部论证评审;加快推进规范化非遗博物馆、传习所和传承基地建设,完善非遗名录和传承人体系。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任务,12个重点文物保护项目被列入国家和省“十二五”重点项目库,齐长城、十笏园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加紧进行。十笏园修复工程加紧施工。颁布实施新的《潍坊市文物保护办法》。

  依法行政取得新成效。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网吧连锁经营机制模式,加强文化艺术品经营管理,打造诚信经营品牌。加强广播影视管理,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新闻从业人员资质审核和记者证办理监管,规范频道频率管理;加强对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放映等审批管理,全面强化安全播出防范措施。强化新闻出版监管,加强印刷业日常监管,积极推进版权管理。严格文化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各项文化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文化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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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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